李天笑:“六四”何以成為中共的死結

【新唐人2011年6月5日訊】正值“六四”22週年,關於給“六四”平反的話題又被重新提起。據報導,中共安全部門曾私下接觸“六四”受害者家屬,希望能同他們協商賠償金額的問題。但這種在“平反”之外的“私了”形式遭到了拒絕。

這首先是因為中共安全部門提出的方案中沒有提到公開調查和司法程序。其次,“天安門母親”代表丁子霖認為,要談必須由政府授權相關部門來談,不能由一二十年來監控她們的部門的人來和她們這些被監控者、受害者來談​​。這是不平等的,這是對她們的侮辱,她們不能接受。再其次,丁子霖認為,安全部門想悄悄地用賠償來解決這個問題,來分化她們這個群體,這是癡心妄想,共產黨太小看人了。

中共這種“私了”行為說明,中共非常清楚自己所犯下的罪行,但不願意承認和承擔,也就是不願意公開“平反”,企圖用個案賠償了結掉。 “私了”起的作用是阻止公開申張正義,使手上沾有血債的兇手逃避追究和審判。這為受害者家屬所拒絕是理所當然的。

退一步說,如果中共願意公開為“六四”“平反”,這種“平反”就有了意義嗎?由中共主導“平反”,實質還是在保障中共的領導地位。對中共而言,這是在顯擺一種恩賜地位,在證明儘管中共犯過很多這樣或那樣的錯誤,但中共都有改過自新的能力,實際上在把罪行轉化為錯誤。比如,中共為右派“平反”和為文革受迫害人士“ 平反”,這種“平反”形式就是在說,“反右”和“文革”本身沒有錯,只是在運動中冤枉了人。這就不但掩蓋了這些政治迫害的製度性原因,而且證實中共有自我糾錯的能力。

其實,所謂為“六四”“平反”其中隱含的一個更根本的問題是,中共作為迫害和屠殺人民的兇手根本沒有資格再來主持對被害人家屬的任何慰問或補償。中共面臨的是接受清算和審判。任何由鎮壓者對受害者施行“平反”無疑是對受害者的極大褻瀆。

現在的問題是,即使是這樣的“平反”,中共也不敢提,不敢碰。這是為什麼?這有幾個原因。

首先,為“六四”“平反”就等於證明中共是人民公敵,任何中共宣傳的“親民”政策不攻自滅。“六四”是鐵證如山的中共屠殺民眾的罪行。這種對人民的犯罪僅僅用“平反”是遮掩不過去的。

在“六四”鎮壓之前,中共總是虛偽地號稱站在人民一邊,站在佔人口95%的民眾一邊,以人民的名義打擊它豎起來的所謂人民的“敵人”。但是“六四”的坦克和機槍明明白白是對著人民的,為“六四”“平反”就等於說中共是人民公敵,是屠殺人民的劊子手。中共找不到一個可以自圓其說的理由來開脫罪責。換句話說,這個“反”中共“平”不起,“平反”一起頭,就必然把中共置於人民的對立面,隨之而來的必然是下台、清算、定罪和審判。

其次,中共統治是以 暴力為特徵的。要中共為“六四”“平反”就等於要其否定暴力,這是難以想像的。而且“六四”中共開了殺戒,開創了大規模武裝屠殺的先例,從此中共的槍口就再也沒有放下。有人說,“六四”是一個分水嶺。確實,22年以來,血債套血債,新怨加舊恨,中共已無法清償。

從漢源、汕尾、瓮安到對西藏、新疆、內蒙及對法輪功和各種維權人士的屠殺,中共持續地製造出大大小小的“六四”。中共公開的殺性自“六四”一起,就再也遏制不住了。最近中共對內蒙古發生的一波接一波的大規模示威傳已調派當年參與“六四”屠城的主力第38軍進蒙待命鎮壓,胡錦濤5月30日召集政治局會議下達了全面控制社會的指令,中共軍方再次嚴控軍人上網,這一切都表明,中共仍然隨時準備採用“六四”屠殺的方法鎮壓民眾。中共根本無法從使用暴力的嗜好中自拔。在鎮壓民眾已成中共維持統治的基本手段時,要其承認鎮壓民眾錯了,恐怕是天方夜譚。

最後,其實今天討論由中共來“平反”“六四”並無太大意義,這是因為中共已自身難保。近年來面臨風起雲湧的群體抗爭事件和已有近億民眾參與的“退黨、退團、退隊”運動,已置中共於全面崩潰和解體的頹勢之中。它已恐懼和脆弱到經不起稍大一點的衝擊。

在廣大基層民眾中,黨員身份已成為一種難以啟口的羞恥。今天的情況與民國滅掉清朝時十分相似,割掉那條中共標誌的恥辱長辮已成為進入新中國的必要前提和是否真正嚮往民主自由的試金石。其實,中共只是貌似強大,在已經“三退”的民眾中包括了廣大軍警人員和高層幹部,他們已經是人民的力量,只是現在暫時還穿著解放軍、武警和公安的服裝而已。人心向背決定槍口的向背,這就是當初葉利欣能跳上坦克一呼解體蘇聯共產帝國的關鍵原因,也是辛亥革命起義成功的決定因素。“平反”“六四”這種會引起一系列連鎖反應的地震事件,對人民而言,是一個信號;對中共而言,很可能會引起災難性的後果。

中共處於進退維 谷的矛盾境地。一方面,民眾要求澄清“六四”真相、嚴懲“六四”兇手的呼聲越來越高,另一方面,中共血債越積越大,一動即牽動全局,已經無法承擔後果。其 實,解決“六四”問題並不難。一是“誰犯罪、誰承擔”;二是公開清算和審判有罪者;三是中共政府下台請罪。但這就觸到了中共的根本痛處,於是“六四”就成了中共不願碰、也解不開的的死結。

(作者本人提供)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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