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6月3日訊】(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3日電)台北市李姓男子今年2月間搭乘捷運時,故意將身軀往旁邊女子傾倒,遭蔡姓男子制止,竟從口袋掏出牛排刀恐嚇蔡男。法院依恐嚇罪判李男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
根據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台北市52歲李姓男子於今年2 月間,搭乘台北市捷運板南線,在車廂上故意將身軀往旁邊女乘客傾倒,遭另1 名蔡姓乘客出面制止而心生不滿,竟從口袋拿出三角錐形不鏽鋼製牛排刀恐嚇蔡男。蔡男受驚嚇後,報警處理。
法院審理認為,李男持刀械出言恐嚇被害人,使人心生畏懼,行為不可取,但審酌李男在檢察官偵訊時,已當庭向被害人道歉,最後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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