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選舉新指引被批限網上言論自由

【新唐人2011年6月1日訊】香港區議會選舉將於11月舉行,選舉管理委員會上週建議修訂選舉活動指引,當中包括規定網上電視、電臺的節目,都要遵守所謂的平等時間原則。日前在一個論壇上,與會者指責當局借選舉條例規管互聯網,打壓言論自由

網上電臺“青臺”臺長兼民主黨成員林子健批評有關建議混淆市民視聽,以規管選舉為名,實質是打壓異見聲音。

青臺臺長林子健:(極權)政府最恐懼的就是互聯網的世界,為何不管制一下那些愛國愛黨的報紙不斷抹黑我們?今天他講選舉公平,這就是選舉不公平的條例。

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主席黃毓民直斥選管會成為干涉言論自由的政治工具,違反政治中立原則。

香港立法會議員黃毓民:用行政手段來干涉小市民發聲。互聯網是人民的聲音,你看看茉莉花革命便知道了。

資深傳媒工作者蕭若元則形容有關建議如木馬屠城記,利用選舉條例將互聯網納入規管。

香港資深傳媒工作者蕭若元:而互聯網就是人民對抗專制政權最堅強防線,誰要規管互聯網,我一定跟他拚命。

有市民也批評政府箝制網上言論自由。

香港市民:如果政府要禁的話,不如禁了蘋果電腦,又或者直接搞綠壩,搞互聯網,讓人人上不了Facebook,上不了Twitter……當你看看所有獨裁國家,全部都是率先箝制互聯網。

有關建議將諮詢公眾一個月,有與會者號召市民圍堵6月召開的諮詢會。

新唐人記者林秀宜香港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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