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5月22日訊】(新唐人記者常春采訪報導)河北省張家口市橋東區被列為《張家口市三年大變樣重點工程》。 2010年5月25日,拆遷辦調來了大型挖掘機,在巨大的轟鳴聲中,拆遷戶的房子被強行拆除。居民拍照被拆遷辦人員威脅說:“趕緊刪掉,不然把你抓起來。”事後獲知強拆沒有任何的合法手續。
李秀英向記者陳訴:“第一次強拆過後,我家大門外的道路被斷壁殘垣堵住,很難行走,為此我去找拆遷辦,請求他們給清條路出來,拆遷辦的王姓工作人員說:你簽了合同就給你騰路,不簽不給騰。路沒有給清理,我出去買菜回來走在溝壑中摔壞了腿,直到現在還是一瘸一拐的。我從一個健康的正常人變成了一個瘸子。這之後,拆遷辦再來做工作,威風無比:“還不簽?馬上就定第二批強拆對像,你們就等著第二次強拆吧。 ”
李秀英還反映:“2010年6月3日,拆遷辦還僱傭了很多社會閒散人員,紋著刺青、剃著光頭、滿嘴污言穢語,拿著仿真槍,一看就是黑社會,來了之後拿槍到處亂打,嘴裡還說:簽不簽?簽不簽?在這恐怖的氣氛中,我和母親越來越害怕,之後,他們領頭的對我母親說:‘你現在要是不簽,我們就是仇人,你把我們得罪了,你把拆遷辦得罪了,你還把橋東區政府也得罪了!看你以後還怎麼活!’我和母親極度害怕,在逼迫下被迫簽了協議。”
簽了協議才知道這是一個極不公平、極不透明的補償協議。合同下正面是《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和土地沒有一點關係;張家口市橋東區百姓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完全沒有補償。第一次和第二次強拆好多生活必須用品都被蓋在了下面。
2010年7月27日,他們又經歷了更加野蠻的第三次強拆。
李秀英:“早八點左右:拆遷辦的人蜂擁而上,控制住了我和我媽,把我和我母親往院外拖,我失去了基本的人身自由,我拼命掙扎,才有了一點自由,但是不讓我靠近院子,好幾個人跟著我。隨後我撥打110報警,他們害怕110的到來會阻止強拆的繼續,在屋裡很多東西沒有搬出來的情況下,帶頭的指揮挖掘機把我家鏟成一片廢墟。家裡的很多貴重物品和生活用品都被埋在了下面。”
他們曾多次向當地所屬人民法院提交了兩個行政起訴狀《強拆》《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而當地人民法院根本不給出具不予立案的裁定書,並被告知:“根本不會給你立案,也絕對不會給你出裁定書”。萬般無奈,這些人只好走上了上訪這條艱難、漫長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