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前夕 百度在紐約遭起訴

【新唐人2011年5月22日訊】新聞週刊270期「六·四」事件22週年前夕,8名美國人在紐約起訴中國最大的搜尋系統,在美國納斯達克上市的百度(Baidu)公司和中國政府,他們指控中國政府審查制度導致他們無法用百度搜尋到包括「六·四」等有關中國民主運動的文章或短片,侵犯了美國憲法賦予他們的權利,共索償1600萬美元(1.24億港元)。

這8位美國公民和永久居民在紐約當地時間5月18日向曼哈頓地方法院提交起訴書,指控已經在美國上市的搜尋引擎公司百度公司違反美國法律,他們不能用百度搜尋有關1989年「六四」事件的文章和短片,侵害了他們言論自由和獲取諮詢的自由。他們同時還控告了中國政府。

起訴書提出兩項訴求:

一、要求維護原告的言論和獲取資訊的自由權利,並由此讓更多海內外的中國人來了解自己的權利和維護自己的權利。

二、要求聯邦法院依據美國的法律作出公正的判決,維護原告的權利,並彌補原告的損失(1千6百萬美元)。

原告律師史蒂文‧普裡澤歐西指出,起訴依據了三條有關人權和民權的聯邦法律,以及紐約州有關民權的法律,原告參與民主活動的言論應該同其他人一樣受到保護,無論是美國居民還是公民。

原告律師史蒂文‧普裡澤歐:「這8位當事人,他們參加民主活動的多媒體資料,百度都會過濾。而且它是中國政府的幫兇,這等於百度與中國政府合謀,壓制憲法第一修正案中規定的言論自由。」

原告張玉紅:「百度已是美國上市公司,應遵守美國法律,但中國政府和百度剝奪了我的言論自由的權利。」

原告王天成:「百度雖然在大洋彼岸,你還是不能為所慾為。你不能到別的國家去侵犯那裏居民的權利和自由。」

對於在美國遭到起訴, 百度發言人郭怡廣拒絕評論,而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薑瑜則在記者會上回應媒體詢問時稱,中國政府依法保障「中國公民的言論自由」,並指中國依法管理互聯網符合國際通行做法,「屬於主權行為,根據國際法,外國法院沒有管轄權。」

對此,本身也因遭中共當局迫害而流亡海外的著名人權律師郭國汀認為,這個案件涉及國際人權問題,也就是國際公約,如果跟中國國內法有衝突時,要以國際公約為準,並不存在侵犯中國主權的問題

中國著名人權律師郭國汀: [一個公共企業不應該侵犯普通民眾的知情權、言論表達的自由權, 百度作為現在中國最大的搜尋引擎公司, 他實際上是配合中共當局,對於敏感人士,就是異議人士,他們的文章、他們的觀點,全面的封殺封鎖,美國公民、美國居民從美國起訴百度公司, 從法律上,法理上來講,完全有這個權利
]

這起訴訟案是史上第一例針對網路引擎公司的訴訟﹔也是第一次在美國本土針對一家外國公司和外國政府的訴訟。

原告張健:「在中國人的心目當中,中國政府就像是皇帝一樣,獨裁機器一樣。每一個人是多麼的憎恨它,但是每一個人又無法拿它怎麼辦。那麼這一群人,今天能坐在這裡,我們走出了歷史的一步。」

中國著名人權律師郭國汀:[中共操控下的中國政府, 用這種方式封鎖、 封殺 (異議人士), 已經是由來已久,這個八個公民的起訴 就起到一個很好的警示作用。這個判例一旦成立, -中共在通過谷歌、 雅虎、百度, 封殺中國異議人士他們的政治言論等等, 都會成為可訴的行為, 這個案子具有相當重大的意義。]

原告律師普裡澤歐強調,不管有多麼困難,他將全力支持原告的立場,維護原告的利益,將這場訴訟持續的進行下去。

新唐人記者林平、蕭宇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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