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議會通過利台決議 意義大

【新唐人2011年5月12日訊】(中央社記者曹宇帆布魯塞爾11日專電)歐洲議會通過決議,支持台歐洽簽經濟合作協議,並重申支持台灣以觀察員身分加入世界衛生組織(WHO)等重要國際組織。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林永樂表示,意義重大。

歐洲議會無異議通過攸關台灣重大外交利益的決議,林永樂答覆記者詢問時指出,歐洲議會(EuropeanParliament)曾於去年3月通過強烈支持台灣參與國際組織的決議案,如今又通過里斯本條約生效後,第一份針對「歐盟共同外交暨安全政策」的決議案,別具特殊意義。

他說,歐盟共同外交暨安全政策是規範歐盟對世界各國與地區執行外交政策的指導方針,歐洲議會針對這項政策決議案進行辯論、表決時,歐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級代表艾希頓(Catherine Ashton)更是全程參與。

林永樂表示,亞洲有很多國家,並非每個國家都有機會列入攸關歐盟共同外交暨安全政策的決議文中,顯見歐洲議會對台灣的友好與支持,且歐洲議會有監督歐盟執行共同外交暨安全政策的權責,意味著往後歐盟執行及推動對外政策時,必須更重視決議文內容。

他說,如此對於台灣積極參與國際組織,將是一大助益及利多。

歐盟共同外交暨安全政策(the Common Foreignand Security Policy)是歐盟執行對外政策的指導綱領。

相當於「歐盟憲法條約」(The Treaty of EUConstitution)簡化版的里斯本條約(The Treaty ofLisbon)生效後,賦予歐洲議會可監督這項政策的權力。

歐洲議會今天召開全會,就歐洲議會外交委員會提出的「歐盟共同外交暨安全政策主要面向及基本選擇決議案」(Resolution on the main aspects and basicchoices of the Common Foreign and SecurityPolicy,CFSP),展開辯論並表決。

其中有關台灣的第76項決議文,「歡迎台海兩岸對促成簽署15項協議所採取的行動,包括2010年6月簽訂的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及智慧財產權協議」。

決議文指出,歐洲議會強烈支持台歐加強經濟關係並簽署台歐經濟合作協議,並重申支持台灣以觀察員身分有意義參與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世界衛生組織(WHO)及國際民航組織(ICAO)等國際組織。

駐比利時兼駐歐盟代表處官員表示,針對歐盟共同外交暨安全政策的決議文,納入兩岸之間的重要突破,顯見國際社會肯定台灣推動活路與務實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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