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5月4日訊】因故意殺人被判死刑葯家鑫不服提出上訴,被害人張妙的丈夫王輝說要等到葯家鑫被執行死刑的那一天才為亡妻下葬。事過半年多,張妙遺體至今仍存放在殯儀館。
5月2日是葯家鑫案提起上訴的最後期限,3日該案一審辯護律師證實得知葯家鑫已經提起上訴。
葯家鑫,西安音樂學院大三的學生,於2010年10月20日深夜,駕車撞人後又將傷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此後駕車逃逸至郭杜十字路口時再次撞傷行人,逃逸時被附近群眾抓獲。
4月22日,西安中院對被告人葯家鑫故意殺人案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葯家鑫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民事賠償45498.5元。法院認為,葯家鑫犯罪動機極其卑劣,手段特別殘忍。
王輝的訴訟代理人張顯(微博)在徵求王輝及其家人意見後稱:不接受葯家鑫家人的一分錢賠償,民事賠償金留給葯家鑫的父母做養老金。
王輝不願再提起妻子的情況,他說,妻子被害慘狀,法官在法庭上出示證據時都不敢讓家屬看,只是給律師看了。
張妙遇害後,2歲多的孩子由奶奶照管,孩子奶奶承受不了突如其來的變故和打擊,患上了高血壓。
王輝說:「自從妻子遇害,自己時常整晚睡不著覺,想克制自己不去想這件事,但不能自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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