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告同胞書向腐敗宣戰系列篇

【新唐人2011年4月28日訊】法乃立國之本,法肅則國安,法弛則國亂,法失則國危,本文向同胞展示:憲法已經是畫餅充飢之食, 已經是望梅止渴之水,已經是官吏手中任意玩弄的遮羞布,憲法已經失去魂魄,官吏已經變成魔鬼,正義在頻頻喋血之際。呼籲同胞僑胞關注憲法。

我當村長為公討債,卻捅了吉林省安圖縣原縣委書記張富奎為首的腐敗網,他們與白河林業局與松冮鎮三屆黨政領導,與盤道村支書。村主任與黑社會合謀。用各種卑鄙無恥的手段,殘酷迫害我長達八年之久,有村支書楊茂棣的錄音和政府司法的十六個判決為證:如:1990松政發第16號的主謀鎮領導張有庫、吳海龍等。

1991松政發6號——1991松政發第22號的主謀鎮領導王志祥.梁成福等。1990安法松民字190號審判長吳克民等。1991安法行字第4號審判長李明浩等。1992安申字第3號,無名氏。1993延州行監字第1號,無名氏。995延邊中院复査判文,鄭寶山等。1996吉省行監字第18號審判長楊世山等。1997松政發第5號主謀鎮黨政領導王緒君、許賢哲等。1997安行初字第5號審判長金明浩等。1998延州行終字第9號審判長李雲遞等。1998安行初字第5號審判長金明浩等。1998延州行終字第34號任忠傑等。1999延州行監字第1號, 無名氏。1999延邊司法局的裁判書主謀姜處長,盛明義。這十六個判決,沒有-名證人出庭,判詞是同編一個大陰謀,同護一個腐敗網,同害一個反腐人,判決書上都是鬼,判決書就是腐敗網自供己罪之鐵證。

同胞們:司法界,社會各界:我做為中國公民,有權知審判官之名,有權知回答,問題之判詞,有權知證人王開吉是誰,有與證人對質的權利,但我上訪21年,投訴超千次“未果” 我手中有千封公開信底稿及回協,其中有致胡錦濤主席的57封公開信“無一回應”,可見國家機器已經失靈,官吏已經失去職責,失去人格,失去正義。在這一案件中有延吉律師事務所黨支書徐希安,敦化市敖東律師亊務所主任張恆新。“為虎作倀”。有安圖縣檢察院金炳珠、王喜成等,延邊檢察院魯慶源,許日權等,吉林省兩任檢察長索維東、張金鎖等,吉林省高級法院院長張文顯等,原最高法院院長肖揚等,最高檢察長曹建明等,瀆職枉法之鐵證。

吳邦國委員長在前幾天在人大會議上講普法,為什麼出現本文之實例呢?是因為執政者任意踐踏法律,如:騰彪、艾未末“被失踪” 損害了國家形象,作為委員長有監督法律的權力,如果您能依法釋放因言獲罪的劉賢斌等,解除對陳光誠、劉霞、若干維權人士的軟禁,懲辦非法綁架騰彪、艾未未的北京公安局長傅政華,比講千萬次普法講話更有效。在此憲法崩潰之際,呼籲:同胞. 僑胞應極積行動起來, 為國家與民族利益而呼!為捍衛憲法與保護公民權利而呼!為懲惡揚善與捍衛公平正義而呼!只要人民聯合起來,同邁一個步子,,同喊-個號子,同抗一個旗子,就能推動社會變革,成為國家的主人​​, 以最大的努力推動和平變革,是最符合中華民族的最高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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