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懷遠:艾未未的罪名還有待尋覓

【新唐人2011年4月17日訊】人已經抓了十多天了,可是爲了什麽抓呢?罪名尚待尋覓。這也許是具有中國特色的“依法治國”?

2011年4月3日上午,參與設計2008年奧運會主場館“鳥巢”的著名藝術家艾未未先生在北京機場登機飛往香港前被中國警方拘押。隨即,警方突襲艾先生在北京的工作室,將除艾先生的夫人外的所有工作人員帶走訊問。在此前一天,當局以檢查消防爲名,搜查了艾先生的住所。從這一切迹象看來,警方這一行動是準備充分的有計劃的行爲。

一反中國官方媒體對中國公民被失踪事件的裝聾作啞的慣例,這次中國官方媒體的反應相當迅速:4月6日中共中央機關報《人民日報》旗下的負責報導國際新聞的《環球時報》异乎尋常地對這一國內事件發表社評稱艾先生是“特立獨行者”、“桀驁不馴者”,說他“喜歡在‘法律的邊緣’活動”雖然社評的撰寫者說對艾先生究竟有沒有觸犯中國法律“具體情况不詳”,但不妨礙社評先生認爲“艾未未這樣的人”“爲自己的特殊選擇付出一些代價”(也就是被警方拘押)是理所應當的。當然對于讀者來講,納悶的是:警方在拘押了一名公民72小時之後居然拿不出拘押的理由,這對于據說是奉行“依法治國”理念的黨的喉舌來說爲什麽會那麽理直氣壯?是不是下届的人大要修改刑法,設立特立獨行罪或者桀驁不馴罪,社評先生奉命要給百姓們打個招呼?所以,大家期待著社評說的:“具體事情估計很快會明瞭。”

果不其然,第二天,4月7日,香港《文匯報》就興沖沖地發了一條消息:“新華社今日淩晨引述公安部門消息指,艾未未因爲涉嫌經濟犯罪,正依法接受調查。”新華社可是中國的官方通訊社,一向代表党和政府說話,于是大家就到新華網上去看個究竟。蹊蹺的是試圖點擊該連接時,新華網的網頁却顯示“對不起,此新聞已經被删除”。這說明《文匯報》發的不是假新聞,只是新華社變卦了。新華社爲什麽要變卦呢?愚人節已經過了好幾天了呀。看來是比“公安部門”更高的部門有了新的考慮,公安部門原先擬的罪名只得修改。人已經抓了一百多小時了,可是爲了什麽抓呢?罪名尚待尋覓。這也許是具有中國特色的“依法治國”?

——原載《動向》雜志2011年4月號;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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