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4月10日訊】中東北非革命不但掀翻了獨裁者們的一張張寶座,還讓其本人及家族多年掠奪來的巨額財富化為泡影。一向被各類貪瀆者視為財富保險箱的瑞士銀行接連宣布凍結本‧阿里、穆巴拉克與卡扎菲的財產,英美政府也相繼宣布同樣的凍結令,並宣布準備將這些獨裁者的財產交還給其所在國的人民。
這些獨裁者都自稱熱愛自己的國家並為其人民所擁戴,還有的乾脆聲稱他們是人民最大的恩主。比如蒙博托曾在集會時對群眾說:「是我造就了你們」;穆巴拉克臨到下台還宣稱「我愛我的國家」。卡扎菲的臉皮更厚,面臨人民殊死的起義反抗還大言不慚地宣稱「我的人民熱愛我。」但正是這些自稱是人民恩主的獨裁者最喜歡將搜刮來的巨額財富藏匿於外國,動輒數百億上千億。其中的卡扎菲據說是藏錢高手,深諳「狡兔三窟」之道,西方國家到處都有他的藏金窟。
為什麼自稱賜予人民幸福的獨裁者認為自己的國家缺乏安全?為什麼他們當中沒有任何人願意將錢藏匿於「好朋友」比如中國的國家銀行裡,卻將他們痛恨的西方國家的銀行作為自己的財富保險箱?這些保險箱又是從何時開始有了裂縫,變得不再安全?
一、西方銀行的「政治公眾人物數據庫」
應該說,直到2009年,全球的獨裁者及腐敗者選擇的藏金之地基本上是安全的,只是與 1987年以前的安全有所不同,這一安全必須以獨裁者本人的政治安全為前提,原因是1987年瑞士在各種壓力之下取消了匿名帳戶。
二戰以後,由於納粹的關係,瑞士銀行的保密制度受到了世界各地猶太人社團組織的強烈譴責,被稱為「納粹的銀行」。瑞士銀行被迫對傳統保密制度做了修改,取消了匿名帳戶,要求職員「了解你的客戶」,即必須確認每個開戶客人的身份及經濟上的「合法性」。在這個「了解你的客戶」制度下,如果申請開戶者是在外國擔任公職的「政治公眾人物」,銀行會對其可能帶來的法律或聲譽風險做出評估。這些領導人的親屬也在名單之上。如果申請人要通過中間人處理相關開戶事宜,他們還得簽署一份特殊的清單,聲明誰是受益人。從此以後,瑞士有了一個政治公眾人物數據庫,各銀行可向其訂閱。有些大銀行也有自己的這類名單。據瑞士總統米甚琳•卡爾彌 – 瑞透露,在本‧阿里的案例中,親屬名單上列有40個名字,其財產均被凍結。
由於 1987年「政治公眾人物數據庫」的建立,菲律賓的馬科斯,羅馬尼亞的齊奧塞斯庫,扎伊爾的蒙博托等獨裁者的政權被推翻後,他們在瑞士銀行保管的巨額財產也隨之曝光。這類消息在世界範圍內引發憤怒與指責,導致瑞士銀行不得不繼續改革其保密制度。2007年,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和世界銀行聯合發起一項新倡議,即「追回被竊資產倡議:挑戰,機會和行動計劃」,旨在幫助發展中國家追回被腐敗的領導人和官員所竊取的國家資產,並將這些資產用於發展項目投資。倡議面世第二天,瑞士馬上發表聲明表示願意與聯合國和世界銀行合作。這項合作的「產品」就是瑞士於 2010年制定的「獨裁者資產法」。
「獨裁者資產法」賦予瑞士聯邦委員會凍結有爭議性資產的權力,一旦資產被凍結,聯邦委員會將有最多10年時間來採取沒收這些資產的行動。這些資產一旦被歸還給資產擁有者所在國家,則必須被用於改善廣大人口的生活質量,鞏固司法系統和打擊犯罪。
這部法律於 2011年年2月1日開始生效。突尼斯、埃及與利比亞的革命正好發生於這部法律生效之際,因此,瑞士銀行先後宣布凍結了本‧阿里,穆巴拉克,卡扎菲等獨裁者及其家屬的財產。
二、中國權貴為資本外逃另闢蹊徑
北非獨裁者財產均被凍結的結果,讓中國權貴階層深感原來的藏金方式不再安全。獨裁者及官員利用權力聚斂財富,目的當然是為了自己及子孫後代安享富貴。他們不願意將財富存放在本國及臭味相投的「好朋友」之處,是出於兩個原因,一是因為這些財富源於掠奪,在本國見不得陽光,這些獨裁者深知人民對他們恨之入骨,政權安全並無保證。二是出於政治安全考慮,他們當然最清楚這些好朋友與自己為一丘之貉,除了利益交換,並不真能信任。因此變著法子將錢存放至瑞士及英美銀行。目前這些「保險箱」既然只能在他們的政權穩定時起保險作用,就得未雨綢繆,考慮如何在政權易幟之後也能保障財產安全。
中國權貴這方面的腦子動得夠快。就在3月14日,國家發改委宣布將公佈新的「海外投資條例」,從本月起對資源類境外投資重大項目需要審批的金額起點從3000萬美元提升到3億美元,非資源類境外投資重大項目需要審批的金額起點從 1000萬美元提升到1億美元。央企限額以下均適用備案制,不需要經過審批。這一新規定使國家發改委的核准權限從金額上放寬了十倍。
頒布這一新條例的理由是希望藉此實現外匯儲備均衡化,減少外匯儲備過大的壓力。但其實際作用卻遠比政府部門願意公開承認的要豐富得多。真正的目的既不是央企有那麼強的投資需要,因為中國的海外龐大投資至今大多數仍然處於虧損狀態。也不是為了給私企以更多方便,因為私企資金自有其靈活的流出管道。有官員今年2月份曾去非洲某國考察,發現該國官方統計,中資企業在當地投資 9億美元,而中國自己的統計卻是3億多美元,兩個數字相差了整整6個億。中方掌握的數字與真實投資之間的差距源自很多「繞道走出去」的企業投資。所謂「繞道」就是「繞」過行政審批制度,通過貿易項下或者資金對沖等其他渠道轉移資金至海外。中國的大私企大都深諳此道。
中國小額的資金外流之門也早已打開,個人用匯 5萬美元以下不需要任何審批,中國也出現了一些專門幫助國人換匯的機構,通過這些機構個人套取100萬美元出國也不是問題。因此,這種放寬資金限制不僅是為了讓大額資金合法流出去,更是為了讓大筆資金在海外穿上「投資」這件合法外衣,免在將來遭到北非獨裁者財富被凍結的命運。
中國與北非這些國家相比,有些不同的特點。第一,中國是腐敗共謀等級制,從上到下,各階層官員都利用權力攫取金錢並向外轉移資產。除了中央領導人之外,瑞士等外國銀行幾乎絕無可能掌握全部省部級及以下官員家屬的名單。第二,從上到下各級官員都有大量財富隱匿在其能夠控制的他人名下;第三,不少官員子弟已成為他國公民。因此,中國官僚階層在海外存放財產的方式遠比本‧阿里、穆巴拉克多樣化。從已案發的腐敗案例來看,高級官員們的海外關係多,經驗亦較低階官員豐富,不是通過妻子兒女移民海外的管道成功轉移資產,就是通過情人二奶之類的在海外投資經營將錢洗白。但許多人的財產可能還留在國內,有的乾脆就是以公司資產形式存在。在北非獨裁者海外「財富保險箱」裂開了一條大縫,多年聚斂的財富不保之時,中國及時出台這麼一部「海外投資法」,算是為這部分大貪家族及時轉移資產及時打開了方便之門。
轉自:中國人權雙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