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一個家庭的解體引發司法大戰

【新唐人2011年4月7日訊】劉玉潔、女、現年54歲,湖北省十堰市農科院幹部,無住所。2002年11月1日,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區法院徇情枉法,採信十堰市物價局幹部喻成斌和市物價局原副局長揚朝國與茅箭區五堰街辦濱河社區居委會汪業芳濫用職權編制的虛假證據,誣陷我“下落不明”缺席判決離婚,(2002)茅燕民初字第338號民事判決不僅剝奪了我離婚自由的權力,更為殘酷地是違反法律程序長達10年不給我送達判決書,將我再婚的權力終身剝奪!

2006年6月本人了解案件內情向茅箭法院提出申訴的過程中,承辦法官何新又新手為喻成斌出示法律文書生效通知書,十堰市房管局在茅箭法院的保護下再次徇情枉法,將夫妻共同享受的國家職工房改房產權全部過戶給喻成斌個人名下,導致我和精神殘疾的兒子無家可歸!

2007年3月將茅箭法院承辦法官徇情枉法,瀆職侵權行為抗訴到十堰市茅箭區檢察院,茅箭檢察院終止了案件審查。從此一個家庭徹底解體! 80後的獨生兒子失去精神支柱,獨自流浪到海南三亞又冤獄兩年,至今“下落不明的媽媽”和“精神殘疾的兒子”相依為命、漂泊度日!

2010年3月11日茅箭法院為了掩蓋法官的違法行為,競公開在中新社新聞頻道公開報導對“劉玉潔長期赴京纏訪案劃上了圓滿句號”!這些頭頂國徽的騙子完全喪失了作人的良知,2009年5月19日兒子從海口監獄釋刑後,我一直在海南省安寧醫院陪護兒子治病,從來沒有在任何部門和個人為我解決過任何問題和生活困難!

2011年11月全國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登記中,發現自己的戶口已於2008年6月2日本人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朝陽路派出所擅自遷移到朝陽中路3號車城客棧的經營場所,並有十堰市物價局給派出所出示的證明。

婚姻權是一種私權,是每個公民的一項基本人權。而在我這樁離奇的婚姻司法大戰中,法院並沒對婚姻主體資格進行合法的審查,所有涉案人員狂法自製證人、證言、證據,虛設合議庭捏造虛假法律文書,這種滅絕人性的枉法行為已經禍及三代,久戰不決,並沒有喚醒一個有良知的法官和官員,長達10年。本人一直在殘酷無情、瀆自侵權的司法戰爭中忍受著痛苦的折磨!

請求全社會有良知、有正義感的知名人士呼籲媒體關注這母子兩代的冤案,徹查這場司法戰爭中群體性瀆職侵權的黑幕,盡快給母子兩人一個平靜有尊嚴的生活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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