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敦會議達共識 卡扎菲必須出亡

【新唐人2011年3月30日訊】(中央社倫敦29日法新電)意大利外長佛拉第尼(Franco Frattini)今天表示,倫敦會議的參與者一致同意,利比亞領袖卡扎菲必須出亡

佛拉第尼告訴法新社,儘管倫敦會談最後聲明未提及卡扎菲出亡的事,「卻已達成共識,與會者一致認為,格達費必須離開利比亞」。

他表示:「在那之外,就要看可能願意歡迎格達費前往的國家了。目前尚無國家正式提議,沒有國家擬訂此一計畫,甚至可能準備提議的非洲國家也是如此。」

佛拉第尼指出,出亡並不意味豁免,「我們不能、也不希望這麼說,因為豁免將違背羅馬規約(RomeStatute)」。羅馬規約是國際刑事法院(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ICC)創設的依據。

詢以利比亞情勢將如何解決時,他回道:「前提是卡扎菲出亡。」

佛拉第尼上周末曾提出化解利比亞危機外交計畫的廣泛大綱,其中可能包括卡扎菲出亡,不過利比亞反抗陣營表示,他們希望看到他因戰爭罪行接受審判。

倫敦會議最後聲明說,超過35個國家以及聯合國和北大西洋公約組織(NATO)的領袖同意:「卡扎菲及其政權已完全失去正當性,應為他們的行為負責。」

聲明中說,應由利比亞人民決定他們的未來。法國外長居貝(Alain Juppe)呼應此一立場,他告訴記者:「應由利比亞人民決定是否除掉他(卡扎菲)。」

英國外相赫格(William Hague)在會後重申格達費應該接受國際刑事法院審判,並且不排除卡扎菲流亡的選項。

美國國務卿希拉蕊.柯林頓(Hillary Clinton)也表示,從政治上化解危機,可能包括卡扎菲出亡。

卡達總理哈馬德(Sheikh Hamad bin Jassim bin Jabor Al Thani)則呼籲卡扎菲流亡,以避免進一步暴力。卡達是第一個參與國際執行利比亞禁航區行動的阿拉伯國家。(譯者:中央社陳政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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