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3月27日訊】(新唐人記者馬寧綜合報導)因發表批評四川大地震「豆腐渣」工程等文章的四川維權人士劉賢斌,今年3月25日被中共當局以「煽動顛覆國家罪」再次判處劉賢斌10年監禁。受到國內外的強烈譴責,並敦促中共當局立即釋放劉賢斌。
各界人士要求立即釋放劉賢斌
據《BBC》報道:美國官員對中共當局以「煽動顛覆國家罪」判處維權人士劉賢斌10年監禁一事提出批評,並敦促中共當局立即釋放劉賢斌。
法新社援引不具名的美國官員說,迫害和平表達政治觀點的個人的作法,與國際社會所認同的人權標準,包括中共簽署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內容不符。這位美國官員還表示,美國呼籲中共政府立即釋放劉賢斌,並尊重所有中國公民和平表達言論的自由。
與此同時,美國眾議院資深民主黨議員佩洛西表示,監禁劉賢斌顯示中共根本無視法治和人權。中共政府應當立即無條件地釋放劉賢斌,聽從中國民眾要求增加管制透明度、打擊腐敗、尊重言論自由的呼聲。
據《德新社》報道:國際大赦組織亞太地區負責人巴伯爾(Catherine Barber)強調,單單因為寫文章就獲刑10年,這種刑罰令人感到不寒而慄,並且是對公正的諷刺。他還指出,劉賢斌沒有犯罪,必須立即將他釋放。
中國人權觀察的沙龍•霍姆(Sharon Hom)也指出,劉賢斌的刑罰證明,在阿拉伯世界發生了茉莉花抗議行動后,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準備加強對社會的控制,以及堵住獨立組織和人士的聲音。
國際新聞自由組織保護記者委員會則發表聲明表示,劉賢斌被判刑再次表明中共政府越來越不能容忍言論自由,劉賢斌有權在海外網站發表意見而不被判刑。
此外,香港支聯會副主席蔡耀昌表示:「判刑十年罪很重,我們覺得很糟、很憤怒;無論是在中國大陸跟其他地方,大家都應該要繼續的關注中國的人權情況,以及應該繼續的要求釋放包括劉賢斌這些維權人士。 」
網際網路撰文 要求民主與人權
劉賢斌是四川民主黨的創建人之一,1992年他因「反革命宣傳煽動罪」被判入獄兩年半。1999年他第二次入獄,被判有期徒刑13年,2008年11月出獄。
2008年劉賢斌獲釋之後,經常在網際網路上發表文章,要求中國實行民主,保障人權。四川發生強烈地震之後,劉賢斌又支持譚作人和黃琦等人對地震中倒塌校舍的"豆腐渣工程"展開調查。
期待中國的良心犯 失蹤人士重獲自由
中共當局一直持續對維權和異議人士進行打壓。近些年,先後維權律師高智晟被捕及失蹤,揭露地震"豆腐渣工程"的譚作人被判入獄,四川民主人士劉賢斌再次被判10年刑期。近期,由於"中國茉莉花革命"的影響,中共當局打壓升級,有一百多人被抓,多位維權人士、作家等被刑拘、有些處在失蹤狀態,其中包括作家冉雲飛、維權律師滕彪、江天勇、唐吉田等。
對此,知名民主人士楊建利認為:中國(共)政府是一個專制政府,專制政府最基本的維持政權的方式是謊言和暴力。所以在中國這些主動披露真相的人面臨極大的危險,很多人被判入獄或失蹤,這在中國是非常嚴重的侵犯人權的現象,所以我們也呼籲國際社會關注這些發生在中國的真相,中國有很多的良心犯,他們就是追求真相的人。
楊建利提出,我們每個人都有責任關注他們,使他們能夠更早獲得自由,象高智晟律師已經失蹤很久,他應該『重返人間』, 希望大家能夠去關注案件的審判,也希望朋友們能傳播劉賢斌的文章,及他的太太陳明先的文章《我和劉賢斌的聚散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