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3月7日訊】(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7日電)環保署今天公布「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收費辦法」修正案,將納入15個行業別。環保署表示,預計1年可增加新台幣2.7億元土污整治費。
環保署在今天公布修正後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收費辦法」,其中納入鋼鐵冶煉業、電力供應業等15個行業別,有近3000家事業為第1階段徵收對象。
環保署表示,為整治國內土壤及地下水不明污染場址,於91年起開徵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後簡稱土污整治費),至99年底共徵收約61億元,其中石化業占9成以上。
但經環保署審視發現,國內許多不明污染場址,都因過去廢棄物非法棄置造成。為使徵收制度更公平合理,環保署在此次修法中,將污染場址常見重金屬污染物鎳、銅及15個行業別的廢棄物納入徵收對象,並依廢棄物處理風險程度,訂定不同收費費率。
現行申請國內產製出口退費占徵收比例有逐年增加的趨勢,且產製過程中仍有污染風險,且進口物質在國內貯存及運輸皆有其風險。環保署檢討現行制度後提出,取消國內產製出口退費,並規範進口物質未使用完畢出口後才能申請退費的機制。
環保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會技監兼執行秘書蔡鴻德表示,過去土染整治費每年約6.5億,預計今年7月1日修正此案後,預計1年便可增加2.7億元土污整治費。
另外,為了鼓勵業者投資土水污染預防設施和投保環境責任險,環保署在本次修法,也合併工程及保險退費最高上限為25%(原工程退費為20%,保險退費為5%),提高業者投資意願。
環保署表示,此辦法在本次徵收4年後會再視基金實際收支、場址調查、整治及污染管制標準修訂等情形,再檢討調整徵收物種、行業別及費率,以符合公平及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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