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2月28日訊】(中央社記者葉素萍、李淑華台北28日電)內政部長江宜樺今天說,按國旗下半旗實施辦法,二二八和平紀念日要下半旗,有些單位會疏忽,內政部昨天再通函各單位提醒,以旗面橫幅一半為下降高度。
內政部昨天通函各級政府二二八全國下半旗1天,江宜樺今天出席二二八國家紀念館開館儀式受訪指出,依國旗下半旗實施辦法,二二八和平紀念日是國家要下半旗的日子。
他說,有些單位下半旗的方法不正確,以為把整面旗下到旗桿的一半叫下半旗,其實,正確方式是以這面國旗橫幅的一半為下降高度,例如一面國旗寬120公分、長90公分,下半旗時先把國旗升到旗桿頂端,再降下60公分。
江宜樺說,有些單位通常是因為疏忽,沒有下半旗,內政部不會因此就開罰,但應該下半旗的日子前,會通函各單位,讓大家知道,如果有些單位疏忽,內政部也會提醒。
他指出,以前二二八就有實施下半旗,國防部長先前也告訴他,過去有些單位如果沒有再度提醒,會忘記二二八要下半旗,所以昨天內政部再度提醒各公家單位要下半旗,因此,只要是政府公務部門都實施同樣的下半旗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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