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克蘭法院當庭宣判 允法輪功學員辦活動

【新唐人2011年2月22日訊】2011年2月17日,烏克蘭法庭作出判決,推翻當地政府因聽信中領館謊言,而做出的禁止法輪功學員舉辦活動的決定,允許法輪功團體在基輔市中心廣場舉辦活動。

2010年5月,在5.13 “世界法輪大法日”前夕,烏克蘭法輪大法學會拟在基輔市中心舉辦慶祝活動,并向當地政府部門遞交了活動申請,随後收到政府部門的通知──5月13日這天禁止在市中心廣場舉辦活動。據悉中共大使館欺騙烏克蘭政府官員,“在5月13日這天,法輪功團體将會舉行危險的活動。”

在5.13這天政府又派出了大批警察,禁止了法輪功學員在使館前的反迫害煉功活動。

當時大紀元記者采訪了出勤此次行動的警察,他們無奈地說,“他們是頭一次接到這樣的命令,而且這根本就沒有意義。”

就此,烏克蘭法輪大法學會依法向法院提出了申訴。2011年2月17日,烏克蘭法庭做出判決。

2月17日正值中國傳統節日──元宵節。庭審進展順利,法輪大法學會代表的發言引起了法官們的共鳴。在當庭宣讀判決後,一位大法官說 :“今後你們可以随便在任何時間遞交申請來舉辦你們的活動”,主審大法官接着說:“不用擔心,他們自己知道該做什麽!”。

法輪大法學會代表表示,對法官做出正義的判決感到欣慰,申訴過程雖然幾經周折,但審理此案的法官們逐漸了解了法輪大法被迫害的事實真相。

法輪功簡介

法輪大法修煉以“真、善、忍”爲指導原則,同時煉習五套功法,學煉者普遍身強體健、心性和道德提升。自李洪志先生于1992年5月13日在中國長春傳出後,法輪功在中國大陸以“人傳人、心傳心”的方式迅速吸引了從政府高官到普通民衆的各階層人士。目前法輪功已洪傳到全世界140多個國家和地區,超過一億人在修煉。法輪功書籍也被翻譯成數十種文字,被各國家和族裔的民衆傳閱。

1999年7月,以江澤民爲首的中共流氓集團出于自私和妒嫉,發動對法輪功學員長達十多年的殘酷迫害。據明慧網統計,目前已經有至少3413名學員被證實遭迫害致死,專家估計實際數字遠遠高于此。數十萬計的法輪功學員被關進監獄、勞教所、精神病院,慘遭酷刑折磨。更有甚者,中共軍隊、公安、司法、醫療系統互相勾結,活體摘除數以萬記的法輪功學員的器官,并販賣牟取暴利,被視爲人類曆史最慘烈、最邪惡的罪行。

法輪功學員表示,盡管中共通過強大的國家機器和媒體一面倒的宣傳,以造謠、誣陷、栽贓、封鎖、洗腦、殘殺等手段,試圖消滅法輪功。然而,十年多來,法輪功學員堅持不懈地向民衆講述法輪功受迫害的真實情況,不僅法輪功學員的信念越來越堅定,而且,支持法輪功的政府和民衆也越來越多。

來源:烏克蘭大紀元記者站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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