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2月19日訊】(新唐人記者王子琦綜合報導)2月17日,成都商報編委會做出決定,辭退新聞中心記者李建軍。理由是李建軍在龍燦被辭退的事件中,“給報社寫了一份不符合事實的建議”,對報社造成“嚴重影響”。
上月底,《成都商報》深度部資深記者龍燦被報社辭退,原因是中宣部將其采寫的關於“復旦大學驢友被困黃山”的調查稿認定為假新聞,要求報社嚴厲處分。緊跟其後,《成都商報》編輯張豐繳納1000元罰款,新聞中心主任曾熙也被撤職,新聞中心分管編委蔣泉洪停職,接受嚴格調查。編委成員王奇、總編輯陳舒平罰款3000元。
李建軍:《成都商報》“自毀長城”
龍燦認為,成都商報以李建軍的諫言作為解僱他的理由,做法令其感到震驚。不過,他表示,李建軍在向報社方面寫這份建議時已預料到被解僱的後果,而從對方事後在電話中的態度觀察,他無因此後悔當初的決定。
自由亞洲電台記者也就此事件致電龍燦,他表示年輕記者李建軍早前透過報社內部電郵系統,向商報總編陳舒平寫了一封信,內容從新聞專業角度就龍燦事件進行討論。報社內部的工作人員將文章轉發給龍燦,龍燦再將文章放到自己的博客上,作為對自己遭遇的一種反思。結果文章在網上被刊登後,成都商報認為事件對報社造成了“嚴重影響”,故採取打壓。
該信中,李建軍將該報辭退龍燦以求自保的行為稱為,“無異於自毀長城的自宮行為”,李建軍說,《成都商報》對龍燦這樣一個為報社打拼5年貢獻過6 個年度新聞大獎和一本水準極高的記者之處理,簡直可以用不仁、不義、不禮、不信、不智來形容。他說,“實話總是很刺耳,有關參與此次處理的領導不妨捫心自問這樣就能永絕後患嗎,這種以一次次犧牲自己記者換取苟且偷生的行為能夠長久嗎?”
此外,李建軍還對該報的新聞操作、企業文化和外部政治環境做了並不樂觀的分析。李建軍在致總編的信裡面還呼籲報社保護記者。他指報社長期抱著不惜犧牲底層的心態,一方面盲目服從當地的宣傳部門,但在遇到有價值新聞時又鼓勵記者冒險,是在“理想主義的追求與犬儒主義文化及投機氣息間嚴重分裂。”
李建軍透露,“龍燦甚至悲觀的認定,就新聞中心內部記者而言,下一個出事的必然是我”,未想言猶在耳,該報已經迅速下手。
“最新連坐法”
此前被有關上級勸退的《時代周報》評論部負責人彭曉芸說,“這是最新的連坐法,前有處理為長平吶喊的鄺飚,現又處理為龍燦說句話的李建軍,想達到什麼目的呢?希望鴉雀無聲?無人再敢為其他人吭聲?”
1 月28日,資深敢言記者長平被迫離開南方報業集團,原因是拒絕改動所撰寫文章的部分內容。長平為了職業道德不向當局做出任何妥協。他所在的報業集團、地處廣東的南方報業集團是最敢於批評當局的機構之一。當局再次對集團負責人施壓,集團最終以發布“虛假信息”為名辭退長平。 2008年西藏暴亂期間,長平已經因為文章中指責中國政府失去副主編之職。
記者呂明合則認為,如果說開除龍燦尚可歸於輿論管制部門的外部壓力,李建軍的遭遇則提醒我們正視一個殘酷的真相,所謂的“市場化媒體”正被更多“上級”派來的黨棍把持。
龍燦質問,“成都商報,這就是你們提倡的“做有影響力的大報? ”
成都獨立意見人士浦飛認為,如果用假新聞的標準開除記者的話,估計《人民日報》的記者一個都跑不了。他說,中國媒體圈已經形成惡性生態,就是撒謊的和說真話的被顛倒了。
《法國國際廣播電臺》1月22號報導,《南方都市報》前總編輯程益中呼籲各媒體負責人,“在接下來的意識形態高壓發作期,勿背叛良心,勿與常識作對,勿以是為非,勿以非為是。”
龍燦事件
現年40歲的前成都商報記者龍燦從事新聞行業10年,在業界頗有影響力。 1月,龍燦深入調查復旦大學生黃山迷路事件發現內幕,並且做出真相報導: 《“復旦18驢友被困黃山”真相調查》。
中宣部批示此報導為“假新聞”。在中宣部的壓力下,21號,龍燦被報社辭退,中宣部認定那篇報導是“假新聞”,要求報社嚴厲處分。
龍燦在陝西華南虎照片中的調查報導,影響很大。他的離去,讓很多傳媒人有“兔死狐悲”之感。此事件被認為與上海官方壓力有關,也是中宣部“杜絕虛假新聞”運動的犧牲品之一。
調查性報道記者處境艱難
在此之前,《瞭望東方周刊》總編輯助理孫春龍、《財經》雜志市場與法治部主管丁補之、《成都商報》記者李建軍,曾就從事調查性報道的記者自身面臨怎樣的生存困境,在中青在線做了網絡訪談。
李建軍說自己曾“遭遇過給我倒一捆捆的錢”,但他不會選擇賣掉自己的良心。而當報道可能傷害一個相對較強大的利益團體時,自己的精神高度緊張,“走路不敢走中間,因為害怕車禍。”“手機害怕被定位,最恐怖的時候,我自己租兩三輛車,拿自己的手機放在前面的車裡,探路看前面有什麼狀況,然後自己的車押後。其實也許多慮,但是這種傷害一旦出現就可能是致命的,必須時刻提心吊膽。”
孫春龍表示採訪環境越來越艱難:“最嚴重的一次是我們的記者周範才,當時在廣西荔浦採訪徵地的時候就被直接開拘傳証帶走。我和公安人員在電話裡說:“不能把我們的記者帶走,你不能沒有任何的合法手續。 ”他當時很牛:“我馬上給你開一個。 ”直接拿出一個空白的拘傳証,寫上記者的名字就帶走了。”
因為公權力的無孔不入,很容易把記者找到,而且帶到派出所,就說在24小時之內協助調查。比較有名的是伊春空難,因為記者去殯儀館被帶走,記者整體非常悲憤,打出條幅來“警察不能隨便抓記者”。
丁補之說調查性報道本身是一個很孤單的工作,的確需要和同行一起抱團取暖,更多地相信同行的聲援。
李建軍認爲記者總是在幫他人維權,但自己如果遭遇公權力傷害,反而比普通群眾更無助。
丁補之對此表示認同,他說:在報道發出來之後,可能就是最安全的,因為發出來之前你在和看不見的敵人鬥爭。
最後,他們三人都表達了自己的希望:
李建軍:要說對調查性報道的希望,目前為止只求一點,來自內部的阻擋少一點,就足夠了。
孫春龍:讓每個記者能夠非常有尊嚴地生活和工作,每個記者也都和我們公民一樣。
丁補之:我們盡量以專業主義來要求自己,我一直用一句話來啟迪自己:只有一顆悲憫而溫和的中國的心,才能讓我們做好中國的媒體。
2011年1月,中宣部宣佈了媒體應遵守十條禁令後,引起各界質疑。1月26日,中共為了繼續對媒體實施控制行動,又設計了為期六個月的培訓,傳授記者如何“根除虛假資訊”,讓記者“認識並避免敏感的政治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