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2月18日訊】(新唐人記者唐美華綜合報導)在大陸,中共官場貪汙腐敗層出不窮,被媒體稱為「京城第一貪」、「中共高官公共情婦案」、「一窩案」等都不足為奇。隨著中共獨裁體制的社會矛盾激化,腐敗花樣案例浮出水面越來越多。最近,被曝光的「親兄弟」四大涉貪案,再讓外界「大開眼界」。
劉志軍、劉志祥兄弟「雙軌制」
據大陸媒體報導,2月12日,鐵道部部長、黨組書記劉志軍涉嫌嚴重違紀,中共已決定免去其黨組書記職務。
雖然中共官媒沒有透露劉志軍違紀的具體內容,但知情人透露,劉志軍落馬與山西博宥集團董事長丁書苗案及中鐵集裝箱原董事長羅金保案均有關聯,牽涉中國高鐵巨額腐敗及生活作風嚴重腐化,涉案金額近百億元人民幣和多家上市公司,並有可能引發鐵路系統「地震」。
而劉志軍的弟弟劉志祥曾任湖北省漢口火車站站長、武漢鐵路分局副局長,以「中國最大的票犯子”著稱。曾經有個幹部為了保留現有的位置,拿出1萬元錢請劉志祥吃飯。沒想到劉志祥當眾對其嗤之以鼻:「你想拿這點錢就把我打發了,你也太小瞧我了吧!」
2006年3月16日,曾先後任湖北省漢口火車站站長、武漢鐵路分局副局長的劉志祥,因涉嫌故意傷害、貪污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傳上了湖北省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他被指控夥同他人貪汙公款1227萬元,收受賄賂1439.8萬元,並有1000多萬元財產不能說明其合法來源。
自此後,有關劉志軍的不利傳言便不絕縷,但劉志軍部長之位仍然安然無恙。
2008年春運期間的南方雪災令鐵系統大癱瘓,60萬人滯留廣州火車站,鐵道部能力再受質疑。同年3月,中共國務院實行大部製改革,鐵道部意外地未與交通部及民航局整合,仍然獲單獨保留。
2008年4月28日,山東膠濟鐵發生列車相撞嚴重事故,72人死416人傷,當時一項調查指八成線民認為劉志軍應該落台。但劉志軍又在風雨飄搖中挺過來,只是在事隔一年多之後才被記過輕罰。劉志軍任部長的8年間,中國鐵路兩次大提速,春運買票難問題卻一直未有解決,每年民間總有要求對劉志軍問責的聲音。不過,近兩年中國高鐵建設有飛躍性發展,甚至走向國際,劉志軍也因此風頭無兩。不過,民間對高鐵盲目發展和高鐵票價貴卻向有詬病。
報導說,哥哥當部長,弟弟做站長,中國鐵道真是貨真價實的「雙軌制」。
「京城第一貪」
據《京華時報》報導,2010年12月,北京門頭溝區原副區長閆永喜因涉嫌犯貪污罪、受賄罪和挪用公款罪被公訴至市一中院,涉案金額高達4200餘萬元。
報導說,閆永喜利用職務便利,單獨或夥同他人偽造拆遷補償協議等合同騙取拆遷補償款、為他人提供幫助收受好處費、挪用巨額公款。被媒體稱為「京城第一貪」。
據報導,2006年下半年至2008年4月間,閆永喜夥同李昕、毛旭東、閆永成及北京源恆房地產估價有限公司經理助理張濤(另案處理)等人,先後3次虛構拆遷補償的事實,偽造拆遷補償協議等合同,騙取國家的拆遷補償款580餘萬元。
2003年10月至2007年7月期間,閆永喜以個人名義或夥同他人,先後多次為公司及個人提供業務幫助,從中收受對方給予的「好處費」556萬餘元並索要住房3套(價值124萬餘元)。
2006年4月,被告人閆永喜個人決定以永定鎮政府的名義,將公款人民幣3000萬元供毛旭東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定都貿易有限公司經營使用。該公司將其中的1400萬元用於增加註冊資本。案發前已全部歸還。
閆永喜落馬後,同時被起訴的還有門頭溝區永定鎮馮村原黨支部副書記、經濟合作社社長閆永成,也就是閆永喜的弟弟。
閆永喜案曝光後,借著哥哥閆永喜北京門頭溝區副區長的光。在2007年,閆永成想從拆遷中弄錢,得到了閆永喜的同意。就這樣,使閆永成得到拆遷補償款241萬餘元。
報導還說,可謂是哥哥當區長,弟弟當鎮長,下級服從上級,上下游,一塊貪。
兄弟「產業鏈」貪污案
據《證券時報》報導,2008年10月28日,貴州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28日開庭,公開審理貴州茅臺前任總經理喬洪等涉嫌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檢察機關指控,2000年底至2007年3月,喬洪利用擔任貴州茅臺酒廠有限責任公司負責人、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分管廣告、供應、銷售的職務之便,為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供應商、廣告商、經銷商謀取利益。先後多次單獨或夥同其弟喬建華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1442萬多元。
0年,47歲的喬洪從貴州省輕紡工業廳調到茅臺,出任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一職,也是茅臺酒廠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黨委副書記。喬洪當年還被封為大陸「股王」稱呼。
據公開資料顯示,在2007年4月26日,即喬洪接受調查期間,他曾給貴州省主要領導寫信,稱:「在我主管的茅臺股份公司,如果我給弟弟批過一瓶酒,讓我弟弟做過一筆我分管的業務,我願意接受組織的處理。」
經法院審理查明,喬洪胞弟喬建華借喬洪之名在北京、上海、深圳、青島等地開設的公司數量有39家之多倒賣茅臺酒。喬洪於2000年底至2007年3月期間,先後100餘次分別收受胡某、公某、羅某某等22人的賄賂,共計1323萬餘元;夥同其弟喬建華共同受賄218萬餘元;喬洪另有折合人民幣820萬餘元的巨額財產不能說明來源合法。
2009年1月15日,貴州省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做出一審判決,喬洪因犯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弟喬建華因受賄罪被判11年。
報導最後說,哥哥造酒,弟弟賣酒,貪官發財也有「產業鏈」。
「官商一體」貪污案
據中共官方透露,曾因涉嫌貪汙被撤職的原山西省長於幼軍全面複出,調任國務院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兼黨組成員。
58歲的於幼軍原籍江蘇豐縣,在廣州長大,曾先後出任深圳市市長、湖南省副省長、山西省省長和文化部副部長等職務。
於幼軍自2005年起出任山西省省長,任內山西多次發生嚴重礦難,更在2007年爆出「黑磚窯」案。
消息稱,中紀委指於幼軍在擔任深圳市長期間利用職權,在市政府招標工程中令其親友所屬香港公司中標而獲取巨額利潤。
2007年以來,文化部黨組書記、副部長於幼軍一直是個「話題人物」。
2008年3月,於幼軍在離文化部長寶座只有一步之遙時戛然而止,引起外界紛紛議論和猜測。他仕途受阻的一個直接原因是他弟弟「出了事」,因為經濟問題被抓,牽連到他的仕途。中紀委人員關注的主要問題是,他弟弟涉嫌收受了工程的巨額回扣款,於幼軍是否捲入?捲入有多深?
據悉,於幼軍的妻子和他的弟弟,都矢口否認於幼軍捲入,甚至否認他知道這件事。而此案的重要證人,一名香港商人,得知風聲後立即從深圳逃匿無蹤,這樣就形成了無法定性、左右為難的僵局:既無法確認於幼軍捲入,也無法否定他捲入。
2008年10月13日,據香港《文匯報》報導,於幼軍弟弟的公司在深圳重大工程中中標,於幼軍有瓜田李下之嫌。
據香港《星島日報》報導,吳漢良曾身兼香港新界工商業總會首席會長、廣東省政協委員、港區廣東政協委員聯誼會召集人等職。他「數年前通過於幼軍的胞弟於小軍,與時任深圳市長的於幼軍認識,後來兩人關係十分密切。」 「於幼軍到哪裡做官,吳漢良就跟到哪。」他還「與於幼軍的胞弟於小軍聯手,獲得深圳多條公路的開發權。」
從報導中不難看出,中共體制下,哥哥搞政治當官,弟弟抓經濟經商,這就是中共的「官商一體」。
外界評論,中共貪污案早已不成新聞,只是貪污的花樣不同,數據的大小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