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2月18日訊】日前法務部宣稱,依據國內過去判決,中華民國的司法領域管轄包含大陸地區,那麼,對於目前被移民署放行入臺、被控以違犯殘害人群罪及民權公約的遼寧省長陳政高,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表示,各界正好藉此檢驗,台灣的檢察官是否確實依法辦理。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峯正:「過去我們質疑台灣的檢察官,不願意對來台灣的中國高官對被提告的部分做處理,那我覺得這次,法務部既然這麼說,大家應該好好的問一下法務部,對之前提出的那些告訴,是不是檢察官應該依法要辦理。」
中研院法律研究所副研究員廖福特:「這種罪名事實上是一個非常嚴重的罪名,他是一個集體性的傷害,違反人道的概念。這種嚴重的犯罪,不論你逃到哪一個國家,即使那個犯罪被害人不是這個國家的國民的話,他一樣可以管轄,這種普遍管轄主要是說,能夠全世界的去圍堵及追訴這種嚴重犯罪的人嘛。」
星期一(2月14日)晚抵臺的遼寧省長陳政高,所到之處抗議如影隨形。
中研院法律研究所副研究員廖福特:「如果把人權劊子手當作是一個貴賓來招待的話,很顯然是在貶損人權的價值。其實違反人道罪,在國際刑事司法的管轄概念來看的話,他其實慢慢是進入普遍管轄的,也就是法務部除了慢慢去釐清領域管轄的分界,也應該去著重普遍管轄的基本概念。」
學者呼籲,除了將對人權犯的普遍管轄概念納入台灣刑法,將人權價值落實到兩岸雙邊互動,才能為兩岸的自由民主起到正面作用。
新唐人亞太電視阜東、張芝瑄台灣臺北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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