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月21日訊】發生於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下午的天安門自焚案是中共栽贓法輪功的慘劇,今天我們從涉案人員的燒傷程度來看一下中共對這起案件的特意安排。
關於天安門自焚,中共媒體的報導都是相同的,更有央視的焦點訪談節目的錄像相印證。第一個點燃自身的是王進東,間隔幾分鐘後,郝惠君、陳果母女與劉春玲、劉思影母女才相繼點燃。從中共的報導中我們也可以看出,當時撲滅郝惠君、陳果、劉春玲、劉思影身上的火燄時間總共才一分半鐘,給王進東滅火的時間也是不到一分鐘。當時每個人都有四至五個滅火器圍著滅火。在撲救第一個著火的王進東時,王還拒絕撲救。新華社是這樣報導的:「就在眾多民警拼盡全力撲救時,這個男子一面繼續高喊×教口號,一面不停掀開蓋在他身上的滅火毯,拒絕施救。」
央視焦點訪談節目的錄像:王進東在天安門廣場上安穩地坐著,警察拎著滅火毯在他身後靜靜地站立,等王進東對著鏡頭喊完台詞,才蓋上滅火毯;而且王進東兩腿中間的塑料汽油瓶在大火中不燃燒、不變形。
十九歲的陳果燒傷面積達80%,深三度燒傷近50%,頭、面部四度燒傷,形成黑色焦痂。十二歲的劉思影全身燒傷面積達40%,頭、面部四度燒傷,雙眼瞼外翻,顏面、雙手基本毀損。
據見過郝惠君的人講,她雖沒有女兒燒的嚴重,也是一隻眼睛被燒瞎,剩餘的一隻眼睛只能通過一個黃豆大的孔去看。嘴唇燒掉了,頭上也被燒的不長頭髮;手脖上纏著一條毛巾,因為手已經沒有了,她要用毛巾擦拭嘴裏流出的口水。看上去真像一個木偶。她們母女二人是由專人二十四小時護理的。
王進東燒的最輕。雖說被判了刑,但是因為他批判法輪功的態度最為徹底,又接見記者又寫書的,不但上電視,還頻頻到其它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的地方去「現身說法」,見過他的人當然比較多了。他都沒怎麼燒傷,連頭髮都是完好無損的。
我們不禁要問,第一個點火的王進東為何燒的最輕?民警發現他「自焚」時,即使一見火燄立馬就想到了這是人在自焚,可首先得找滅火器啊。報導中說的明白,五人自焚者中只有王進東是拒絕施救的。不管從哪一個方面分析,第一個點火的都不應該是被燒的最輕的一個,而只能是最嚴重的一個。這是常情常理。
如果我們照著這個疑問的思路去分析的話,會發現自焚燒傷的「安排」是相當有講究的。當然這個安排只有導演這件事情的中共知道了,那就是甚麼人必須燒死,甚麼人燒傷到甚麼程度,這個安排必須非常的細緻,不然的話回答不了自焚後所造成的現實。
先說死掉的劉春玲母女。美國著名的《華盛頓郵報》在二零零一年二月四日的頭版頭條發表了調查報導《自焚的火燄照亮了中國的黑幕──當眾自焚的動機乃為加強對法輪功的鬥爭》。郵報記者菲力蒲•潘親自到開封實地調查,鄰居們說從來沒有人看見過劉春玲煉法輪功。由此可見,劉春玲的所謂燒死就是內定好的了。因為一個與法輪功沒有任何聯繫的人去自焚,從她身上找到質疑自焚的疑點太多,所以為了造成民眾心理承受程度的無比慘痛,就必須要找一個人在現場死掉,劉春玲就這樣被中共選中了。這在《偽火》中也有相當明確的揭露,因為央視播放的錄像中,導致劉春玲死亡的是抽向她頭部的物體;要在迅速撲滅的火燄中把人搞死,恐怕也只有這樣一種方式。
央視天安門自焚鏡頭的慢動作重放
劉思影的死就更好解釋了。怎麼能留著一個孩子呢?這個孩子有甚麼樣的智力能夠面對世界媒體的質疑?她當時十二歲,誰能保證在以後若干年的歲月中,她不會把她所知道的實情說出去?所以,當她被抬上救護車痛苦的呼喊「媽媽」,以及在切開氣管後清晰的回答記者用以栽贓法輪功的問題,以煽起民眾對法輪功的仇恨後,她的死也就成了必然。須知,劉思影是在脫離生命危險後,沒有任何徵兆的情況下死掉的。
違反醫學常識的央視自焚錄像:小女孩劉思影在做了氣管切開手術幾天後帶著插管,聲音清晰地接受採訪並唱歌。記者不穿衛生服,不戴口罩,直接採訪。
郝惠君與陳果母女是自焚者中最漂亮的。特別是陳果,中央音樂學院的大學生,花一般的年齡,花一樣的容貌。從她的照片中看到,她長的娟秀苗條,一身的清純。郝惠君是一個音樂教師,也有著優雅的氣質,不俗的外表。那麼為甚麼要留著她們母女?顯然是在為這次自焚留下所謂的證明。證明甚麼呢?這母女二人在對記者的回答中,以及後來在中共為「轉化」法輪功學員所扮演的角色中,人們不難看出,這母女二人正在用自己的所謂親身經歷竭力構陷著法輪功。
我們從這個角度很容易看出中共自焚案的造假來。把美好的燒到最令人痛心的程度,把與法輪功沒有任何關係的滅口;當然還得找一個能四處遊說的代表,他當時還得表現的最為「堅強」,既拒絕施救,又大呼口號。這樣的安排可真是煞費苦心。然而人們的一個簡單的質疑就把這一切偽裝都剝下了:為何最美的燒的面目全非?為何與法輪功沒有關係的要當場打死、以後害死?最先點火的為何會毫髮無損?
當然還有一個相應的質疑,這些人當時就是被恰到好處的燒到中共所需要的程度的嗎?是不是在醫院裏被做了手腳?
天安門自焚偽案過去九年多了,世人對它的質疑從來沒有停止過。有些事恐怕連當事人自己都說不清。而說的清的人能夠自曝其醜嗎?
不管中共怎麼遮掩,造假留下的痕跡總歸會被揭穿的。人權團體「國際教育發展組織」於二零零一年八月十四日在聯合國會議上,就「天安門自焚事件」,強烈譴責中共當局的「國家恐怖主義行徑」:所謂「天安門自焚事件」是對法輪功的構陷,涉及驚人的陰謀與謀殺。聲明指出:錄影分析表明,整個事件是「政府一手導演的」。中共代表團面對確鑿的證據,沒有辯詞。該聲明已被聯合國備案。
更令中共極度難堪的是,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八日由新唐人電視台製作、揭露「天安門自焚真相」的紀錄片《偽火》,從各國參賽的六百多部影片中脫穎而出,獲得第五十一屆哥倫布國際電影電視節榮譽獎。《偽火》以觸目驚心的畫面和精闢嚴謹的分析,揭示了「自焚」案的諸多疑點,從而證實了整個事件是中共企圖栽贓法輪功而炮製的造假案。
──轉自《明慧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