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兒簽賠償協定:對不起爸爸錢雲會

【新唐人2011年1月21日訊】浙江溫州樂清上訪村長錢雲會案件持續引發關注。最近,錢雲會的兒子錢成旭與當地政府簽署了賠償協定,數額為105萬元。不過,錢成旭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對不起自己爸爸”。

就在各界維權人士還在為調查錢雲會死亡真相努力奔走、急聲呼籲的時候,錢雲會的兒子錢成旭與蒲岐鎮政府簽訂了賠償協定。

《東方早報》20號報導,錢成旭與妻子錢雙萍、妹夫、舅舅和蒲岐鎮政府的商談,從17號晚上9點多一直延續到第二天凌晨4點。最後,錢成旭在一份交通事故賠償協議書上簽字。協議上規定由肇事司機費良玉、採石場等各方給予105萬元的賠償。

對於簽字是否意味著認同錢雲會是交通肇事死亡,錢雙萍說:“有甚麼辦法呢,不認同有甚麼用。”

錢成旭在接受《德國之聲》記者電話採訪時表示壓力很大,感到對不起爸爸。

錢成旭:“他們說是交通事故。我現在怎麼辦呢?我們壓力很大,真的受不了了。沒辦法了,我媽媽說,沒辦法了,壓力這麼大。我們的心裡……怎麼說,我就是對不起我爸爸。”

錢成旭還表示,過幾天就會把父親的屍體火化。

那麼,錢雲會案件是否會隨著家屬得到賠償,屍體火化而結束呢?來自民間呼籲真相的聲音是否就此停止呢?

1月14號到18號,有616名中國公民公開連署,支持“錢雲會死亡案”特定問題調查委員會緊急呼籲,要求當局就“錢雲會死亡案”給全體中國公民一個交代。簽署人包括中國人權觀察主席秦永敏、北京大學教授夏業良、成都編輯冉雲飛、山東大學退休教授孫文廣、廣州獨立作家野渡、美國對華援助協會主席傅希秋牧師等。

山東大學退休教授孫文廣:“多年來他們(中共)控制媒體,講了很多虛假的東西,那麼當然大家就不相信了。錢雲會的問題解決,第一個是開放媒體,開放香港或者是台灣的法學工作者和專業工作者讓他們來調查。第二個在法律上應該採取客觀公正的這樣一些判決,法院要獨立的進行審判。”

18號,昆明《都市晨報》以《錢雲會先被警棍打倒工程車隨後碾過》為標題,報導了《中國經濟時報》記者劉建鋒撰寫的調查報告的部分內容。隨後網易新聞進行了轉載。《人民網》「強國論壇議政廣場」也全文登出劉建鋒的《錢雲會案證人調查記錄》,並要求中共中央派人調查,開放討論。不過,《都市晨報》報導馬上被「和諧」刪除了。

同一天,中國《維權網》發出聲明,呼籲要查明真相,還錢雲會公道。

野渡:“像他作為一個村長能夠這樣的為了村民,付出那麼大的代價,在目前中國來說是太罕見了,罕見到連網民必須為(他)作出一個這麼高的評價,必須要為他討回一個公道。”

新唐人記者李靜、王明宇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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