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月7日訊】(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7日電)前總統陳水扁國務費案更一審今天首次開庭,扁律師團當庭向合議庭聲請繼續審理已定讞的龍潭案、前101董座陳敏薰案,認為案件與洗錢部分有牽連關係,判決定讞是嚴重違法。
審判長則當庭諭知,將另行以書面裁定。
陳水扁因國務費案、南港案、龍潭案、陳敏薰買官案、洗錢案遭控貪污,最高法院去年11月間將龍潭案、陳敏薰案判刑扁17年6月定讞,並將國務費案、南港案、洗錢案發回高院更審,扁已入監服刑。
高院合議庭今天就國務費更審部分,提訊陳水扁、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前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前總統府會計陳鎮慧出庭。
扁委任律師石宜琳於庭外說,上週曾到獄中探扁,扁向他抱怨獄中很冷,且身體不太舒服,走路、坐下都會喘,扁於12月間曾在獄中看過3名醫生,並做了心電圖,發現扁有冠心症,並有心臟衰竭、缺氧,以及右冠狀動脈異常的現象。
石宜琳說,3名醫師主動建議扁到獄外就醫,進一步檢查,而獄方目前仍在評估中。
扁上午理著平頭、穿著灰色夾克出庭,並向旁聽支持者點頭致意。扁上午向合議庭表示,身體不舒服,由律師先幫他說明上訴要旨。律師仍主張,國務費具有特別費內涵、是依慣例支出,扁沒有貪污犯意。
石宜琳上午庭訊結束前,向合議庭提出聲請,請求裁定繼續審理已定讞的龍潭案與陳敏薰案。石宜琳說,因案件洗錢部分未定讞,而檢方指控扁涉龍潭案、陳敏薰案、國務費等案洗錢,案件間有牽連關係,不可任意割裂,但高檢署與高院卻認為判決定讞,將扁發監執行,是「嚴重誤認」、「嚴重違法」。
石宜琳因而請求合議庭裁定繼續審理龍潭案、陳敏薰案,以確保扁的訴訟權。審判長則諭知,將另行以書面裁定,下午2時30分繼續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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