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月5日訊】(中央社紐約5日法新電)美國上訴法院恢復大陪審團之前的判決,認定微軟(Microsoft)侵犯競爭對手Uniloc USA擁有的反盜版專利技術,但沒有維持陪審團命令微軟付出3億8800萬美元賠償的決定。
下級法院法官推翻大陪審團於9月作出不利於微軟的有罪判決,但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US Court ofAppeals for the Federal Circuit)又駁回這位法官的判決。
與此同時,上訴法院判決,這位法官用來計算Uniloc USA應獲得多少損害賠償的計算方式,也就是所謂的「25%法則根本錯誤」。
陪審團通常認定原告的損失是產品預期利潤的25%。這裡所謂的產品指的是使用這種專利技術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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