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12月28日訊】(中央社記者李淑華台北28日電)總統馬英九今天表示,處理霸凌事件,應該秉持「主動發掘、明快處置、配合偵辦、對外說明」原則,不能怕家醜外揚。
馬總統、副總統蕭萬長下午在台北賓館與媒體年終茶敘。媒體問到有關霸凌事件,總統表示,處理霸凌事件就像處理機關貪瀆案件一樣,必須不怕家醜外揚。
他提出16字箴言;第1必須主動發掘,霸凌事件有時不能避免,因此學校教育行政人員必須主動發掘;第2要明快處置,「不能拖、不能躲、不能摀」;第3如有涉及犯罪,必須配合偵辦;第4須對外說明。
至於有無涉及犯罪?總統說,可能連老師們都不見得知道,因此老師必須多理解法律概念,讓孩子們也能了解。
他舉例說,桃園八德國中發生老師如廁時,有人丟鞭炮、或有人將同學鎖在廁所裡面。從校規來講,這可能是惡作劇,也許記個申誡或小過;但在刑法上,這叫妨礙自由,是有刑責,「你要怎麼追究?」
總統表示,有些規範是社會禮儀性的,有的是校規、有的是道德、有的是刑法,應讓孩子們對於社會規範有充分的了解。
除了規範面,總統認為,老師也要用心。他說,現在班級學生數比以前少,老師要想對每個學生多了解、照顧,比過去容易;現在的學生也許膽子比較大,但基本上,應該還是老師們「用心」的問題。
總統並認為,對於霸凌事件,警察絕對可以幫忙,但絕對不能只靠警察,「這是教育的工作,不能算是純粹治安的工作。」
他指出,目前教育部的方向大致上正確。他問過教育部長吳清基、內政部長江宜樺,「校園與警察有沒有緊急聯繫的機制?他們說都有,只要有狀況馬上就可以聯絡。」問題是不見得每個學校都會通報,所以盼能秉持過去機關處理貪瀆事件的原則來處理。
本文網址: https://www.ntdtv.com/b5/2010/12/28/a4736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