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12月23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林靜報導)位於北京郊外的一個大型屋苑,發生千名業主堵塞國道維權事件。業主不滿物業公司將屋苑內免費停泊的車位改為出售,變相強迫主戶購買才可使用。有業主指,屋契並沒有列名相關細節,懷疑開發商有意圖利。
百多名北京燕郊納丹堡小區業主週一傍晚開車堵塞燕郊通燕高速與102國道交會處,導致交通中斷4個小時。居主在小區的業主郭先生接受本台訪問時指出,週一上午,物業處貼出通知,稱所有車輛需靠出入卡進出小區,各大門有5、6名保安看守,變相令沒有買車位,沒有車卡的住戶就開不進來。當天下午,保安拒絶一名沒有出入卡的女業主進小區,雙方發生爭執業主聲稱受傷,需要警方介入。
消息傳出後,下午5時左右,他看見小區門前聚集了百多戶業主要求物業管理公司就此道歉,但物業管理公司一直無人出面,最後激發千名居民堵路,需要政府介入承諾調查才得以解決。
郭先生指,納丹堡位於北京燕郊開發區,燕順路與神威北路交匯處,小區內共有9千多戶居民,已入住一年多,但屋苑內沒有地面停車位,只有一個可容納2,000輛車的地下車庫。此前,業主們一直可以在地下車庫隨便停車而且不收費用。今年5月,開發商突然宣布向業主出售車位,根據不同位置,每個車位7萬至10萬元不等,此外,購買車位的業主還需每月繳交80元的管理費。
郭先生批評,當日屋苑單位出售的時候,開發商並沒有表示居民日後使用停車場需要收費,居民都被誤導以為停車場位置屬於整體業主的共用範圍。現在回想起來,他們懷疑開發商故意將此問題,於銷售屋契的法律文件中留白,為日後出售車位鋪路。
他說:「現在的物法,國家規定的非常不清晰,才讓開發商有機可乘。你說地下附帶的建築屋屬誰的根本就不清楚。現在地下室是空的,二千個車位。」
郭先生指,自從車位出售的消息傳出後,業主們曾向管理公司反映,但管理公司表示乃屬業主跟開發商之間的問題,拒絕協調,向政府反映亦不被理會,他有感民眾的力量實在有限。
他說:「現在業主們根本沒有甚麼權利。為窮人說話的法律根本很少,都是為富人講話的,所以開發商和物業公司最大。」
另一名業主廖女士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發生堵路事件以後,管理屋苑的物業公司推出臨時收費措施,暫時沒有再要求戶主購買車位才可停泊,目前不知最終的處理方法為何。
她說:「我前天回去的時候還沒有,但現在就正式收費了。按小時收,原來沒有收費的。就是強迫你買車位。」
而本台致電納丹堡售樓中心以及瑞安銀基物業管理公司,直至傍晚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官方新華網則引述小區物業工作人員稱,小區整體產權屬於開發商,如業主認為歸其共有,合同上會有規定,但雙方合同約定地下車庫不在公攤面積。工作人員又表示,納丹堡內的車位售價,相比周邊小區並不算貴,開發商未說過車位只賣不租,目前已拿出部分車位準備租給業主。但業主們就認為,地下車庫產權在合同中沒有約定,應屬小區公共部位,歸全體業主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