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出版物禁中外文夾雜 

【新唐人2010年12月22日訊】大陸新聞出版總署日前下發通知要求出版物禁止中外夾雜的語言文字並將納入日常審讀範圍及出版物年度審批考核因素,有評論指這是意圖鉗制言論表達信息自由的又一劣舉。

大陸媒體報導,大陸新聞出版總署出臺新規,限制漢語出版物中夾帶外文。相關通知稱,漢語文出版物中需要使用外國語言文字的,應當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必要的註釋。外國人名、地名等專有名詞和科學技術術語要按有關規定翻譯成國家通用語言文字。

據《自由亞洲電臺》報導,有意見認為,語言的變化包括中外夾雜是應時代發展和使用需要而產生,強制轉換中文是不現實及不合理的,前中國海洋報記者獨立撰稿人昝愛宗說:“新聞出版署是吃飽了沒事幹,胡折騰,互聯網的網址是英文的、汽車的車牌是英文的,沒法中文啊!我認為是時代發展 。現在還有互聯網好多字需要字母簡稱,很多出版物也是從互聯網上直接引述的。你像騰訊QQ怎麼轉換?我想出版署也要頭疼,這些是沒辦法剔除的。”

新聞出版署通知稱,在漢語言中隨意夾雜英語等外來語、直接使用英文單詞或字母縮寫等,嚴重損害了漢語言文字的規範性和純潔性,破壞了和諧健康的語言文化環境。

湖北自由撰稿人劉逸明對《自由亞洲電臺》表示,應該看甚麼樣的文字,選擇權應該留給讀者:“像GDP在很多官方報導裡都有用。 有很多書,雖然夾雜外語,但是順其自然的並不是刻意的,要規範也可以,但標準不應該由官方制定,應該由讀者制定。如果真的夾雜外語氾濫,我相信很多讀者也會反感,不需要官方來批評。”

通知稱,對違反使用語言文字規範的,要責令改正,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自由亞洲電臺》報導,有分析指,相關措施有可能針對網絡時代的敏感詞代碼以及以此來打擦邊球的媒體,劉逸明說:“出臺這個東西是新聞出版部門通過自己的權力來向下面的出版機構和作者施加壓力,突然之間抓這個很可能有一個目的,是希望杜絕出版物中用英文表述的敏感詞,比如說GFW這種在網絡用得很普遍。”

據報導,昝愛宗認為,相關通知是新聞出版總署再一攬權措施,除了多一個管控媒體的藉口,還能成為權利尋租的另一條財路。“對不聽話的,可以以這個理由管你,罰你款、可以審批、比如說一些出版社、報社年審的時候,可以藉此來故意卡你,不給你過,要求他,有機會腐敗、權力尋租,他們也能顯示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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