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12月19日訊】猜猜在腐敗的清朝,一個縣有多少吃皇糧的官吏、衙役,順便說一下清朝的房價和財政負擔
清朝全國,從中央到地方有編制吃皇糧的官吏額定是27000餘人。
具體到一個縣,有編制的公務員20餘人。
包括知縣、縣丞、典史、巡檢、司獄、課稅大使、教諭、訓導各1人,主簿1-2人,典吏6-16人。
但是,編制外,不吃皇糧,自收自支的白役(類似現在事業單位**)還有幾十人(清廉的時候人少些,腐朽的時候人多些)。
清朝的財政收入,常年維持在6000萬兩白銀左右,當時米價便宜是約7文/升,貴時25文/升,平均價格大約15文/升,1升大約折合620克。全國財政收入大約就是每人負擔15-20斤大米的水準(1793年,清朝人口大約3億)
清朝乾隆12年北京的房價,北京內城西北角太平湖東(新街口),七間半85兩。北京內城新簾子胡同(長安街南,新華門與和平門之間),四間瓦房70兩。
如果每間房子按照25平米計算,新街口房子面積187.5平米,新簾子胡同的房子面積100平米,則新街口的房價為40米/平方米,新簾子胡同的房價為55斤米/平方米。
有同學問到人均收入,這個資料很少,7品官員的工資表上全年有45兩白銀加4500升米,灰色收入就不好說了。
有記載,請個僕人每月花費大概6兩,估計這個僕人比較高級,因為正常的作坊和小店,出師後月收入大概就2-5兩
還有個資料,乾隆在位的1784年,耕地有7億畝,人口2.87億,當時畝產大約365斤,人均產量890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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