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12月17日訊】在12月16日的峰會上,歐盟各成員國領導人決定修改《里斯本條約》,成立一個歐洲穩定機制,來保證歐元區的穩定。請看本臺記者從峰會現場發來的報導。
歐盟成員國首腦經過一個半小時的討論,一致同意在里斯本條約內加入下述內容:歐元區的成員國可以建立一個穩定機制,以便在必要時來保障整個歐元區的穩定。在該機制下,要想獲得的財政援助,必須符合一定的嚴格條件才行。
近期愛爾蘭出現債務危機,葡萄牙和西班牙也顯示出危險信號,一時間歐元區內危機四起,這一機制就是在這樣的挑戰下應運而生。
歐盟理事會主席赫曼‧範龍佩在當天午夜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宣佈了這一消息:「我們的目標很明確,各國首腦和歐元區政府已經準備好付出一切來保障整個歐元區的穩定。」
這個歐洲穩定機制旨在起到嚴格而有效的監督作用,以避免或者在實質上減少未來發生危機的可能性。
理事會希望條約的修訂能最晚在明年三月得到歐盟委員會、議會和歐洲央行的通過,然後遞交各個成員國批准。2013年1月正式實施。
歐洲議會資深議員格蘭特‧華生(Graham Watson):「這種能依照歐洲公民的利益所需(而進行條約修改)的靈活性,對歐洲公民自己來說也是有益的。」
在此前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歐洲議會主席耶日‧佈澤克說,議會可能會同意這種修改,但是將無法接受超出目前的修訂範圍之外的改動。
新唐人記者李孜、李月比利時布魯塞爾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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