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12月10日訊(新唐人記者唐美華在線報導)河南洛寧縣郵政局長穀青陽酒後駕單位公車逆向行駛,致5少年死亡,讓人心痛不已。據悉,6日,縣鄉兩級政府出款賠償,遇難者家屬將得到23萬元的賠償金,5名死者家屬均已在賠償協議上簽字。官員私駕公車惹禍,用公款買單了事的新聞立即傳開,引起公眾的轟鳴。
據《河北新聞網》報導,6日,遇難者家屬均得到23萬元的賠償金。和遇難者家屬出面簽訂賠償協議的,是縣鄉兩級政府,20萬賠償款的來源是出自縣鄉財政,其中的3萬元則是出自郵政局。
報導說,當地縣鄉政府很快就湊足了每人20萬元的賠償款,是沖著谷青陽是“局長”身份去的。谷青陽不僅私用公車,而且還醉駕,出事後還想逃跑,因為車壞掉了才被憤怒的群眾攔下,被百姓稱為“馬路殺手”。
報導還說,當地政府先替“馬路殺手”墊付這筆超百萬的賠償金,再後期向谷青陽追索,這似乎說得過去。但從賠償協議未讓谷青陽本人簽字,以及過往的官員公駕或私駕官車肇事後的處理情況來看,讓人們甚感不妙。
中共官員私駕公車惹禍,如此這般以公款為官員個體肇事進行擦屁股賠償的,過往也有,屢見不鮮。
據《燕趙晚報》報導,一個月前,河南南陽西峽縣氣象局長禹相傑駕公車陪領導到景區遊玩途中,將路邊的三個行人當場撞死,南陽市、西峽縣氣象局共支付48萬元替其賠償,賠償來自公款。人們還以為是暫由公家墊付,但隨後並未見禹相傑有自掏腰包的跡象,公眾只能無奈地替這筆公款嘆息。
網易網友說:100多萬元的賠償金,縣鄉政府不處理公車私用問題,卻拿納稅人的錢,作為局長酒駕的賠償金,究竟是在安慰死者,還是在鼓勵官員繼續撞人?
《法制日報》評論指出,當地兩級政府在賠償上之所以如此出力,完全是因為出於維穩的考慮。一次事故導致5名少年死亡,又有官員酒後駕駛公車肇事等因素,如果處理不慎,就有可能帶來各種意想不到的後果,為此,不得不採取一些非常規措施。但再緊迫、再重要,也不該做出越權的舉動吧?
網羅作者庾向榮評論說,政府並不是這起事故的賠償責任主體,納稅人也沒有為這起事故埋單的義務。即使是為了盡快平息事態,防止矛盾激化,政府履行相應的墊付責任,也應當先有賠償主體的相關請求。政府怎能直接出面與被害者家屬談賠償?郵政局又怎能拿國家的錢來當慰問金呢?
《燕趙晚報》署名張成才的文章說,縣如果政府一再為官員個體所犯下的罪過埋單,那麼將必然引起類於多米諾骨牌般的“縱容效應”。如此,個人肇事,財政埋單豈不是演化成了官員們的又一特權?
張成才認為,更主要的,為官員擦屁股賠償給遇難者家屬的財政支出,經過了誰的審計?又經過了誰的監督?從中投射出財政支出的亂相,怎能不讓納稅人擔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