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決議 民航基金停付航警薪

【新唐人2010年12月9日訊】(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9日電)航空警察局預算長期以來都編列在民航作業基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決議,自101年度起,回歸體制,航警人事、業務等費用,不得再由民航作業基金支出。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上午審查交通部100年度民航作業基金預算,新台幣138億元基金中,航警局預算就占28億3000多萬元。

民進黨立委葉宜津說,航警局隸屬於內政部警政署,卻將人事費、業務費編在民航作業基金,與基金本質不符合。

葉宜津指出,鐵路警察、國道警察、高鐵警察的預算都編在警政署,航警的預算也應回歸體制。

民進黨立委賴坤成說,航警超勤津貼比其他警察多,並不公平,應回到警政署公務預算。

葉宜津提案,配合政府組織再造,航警局預算自101年度起,回歸警政署公務預算,不得再由民航作業基金支出;連署提案立委還有民進黨賴坤成、郭玟成、王幸男及郭榮宗。

民航作業基金主要來自民航機場相關費用,包括飛機起降費、機坪使用費、空橋使用費、航站設施及商店租金。民航局一直希望基金能專款專用在機場設施改善及服務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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