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12月7日訊】(自由亞洲電台特約記者孫建採訪報導)上個月在遼寧大連灣海域及9月在煙台海域先後有漁船翻沉,總共造成15人喪生或失蹤。星期一,兩起海難的死者家屬向本台投訴說,至今未獲得合理賠償,有關方面也沒有給予充分交代。
9月在煙台海域失蹤的船員韓維所的家屬李女士本週一向本台記者表示,事故發生至今已經三個月,搜救部門,也就是煙台市搜救中心已經證實,韓維所等失蹤船員已經沒有生存的可能。但漁船船主仍拒絕賠償,她和其他遇難船員的家屬曾經到大連市政府、大連漁業局、煙台海事局和煙台搜救中心等相關部門尋求協助,但各機關只顧著互相推託,沒有一個出來為遇難者及其家屬說話。
她說:「現在,一分錢都沒有得到,甚至沒有去人過問這個事,找了大連海事局,找了很多很多部門,就沒有任何一個人去管這件事,就說搞調查,然後這事就不了了之,死了5個人,就當什麼事都沒有。」
她還表示,韓維所原是農民,母親早已過世,為了幫父親賺多點錢,於是到大連找工作,在當地獲知上漁船工作每天可以賺到一百至兩百元人民幣,於是應徵做船員,雖然沒有船員證,還是照樣獲聘,不料出海第三天就出事了。
李女士認為,作為船主,非法僱傭沒有船員證的人員出海作業,也沒有為船員投人身保險,本身就犯了罪。如今不但不肯賠償,而且沒有被控告,生意還照做,真不知道有關方面是怎麼處理的。
她說:「我認為,這應該構成安全事故,最起碼它應該構成犯罪的,船主現在還正常在營業。」
至於大連灣事故中的10名遇難者,有一半人的家屬已經接受了船主的賠償,高先生是其中一名遇難船員姜顯亮的舅舅,他表示,姜顯亮的家裡已經獲得船主25萬元人民幣的賠償,儘管賠償額比政府規定的還差很遠,但因為家裡沒錢,又住得偏遠,所以只好無奈接受。
他說:「那跟國家標準還差一半,也沒法子,除了拿這些,打官司也打不起,咱離那邊也太遠了。」
在大連灣海域遇難的另外一名船員侯永武,他的姐夫王先生則表示,二十多萬元人民幣換一條人命根本不合理。為了替死難者討個公道,曾經上訪北京國家安全生產局 和國家信訪局,但卻被打了回來,要省政府協助協調,省政府又推到大連市,市政府再推給街道辦事處,至今還無法取得合理賠償,正計劃找律師,到大連海事法庭提出起訴。
他說:「沒有給你解決,現在大家沒辦法了,上訪也無門,準備找律師起訴,只能是這樣。我們這個人賠償不是價值來衡量的,達到一個比較公平公正合理的一個標準,我們要求按國家的法律法規,低一點都行,但是低得太離譜了,按國家的法律法規,傷害賠償費最基本的就是38萬,你說,拿二十幾萬怎麼跟家人交代。」
關注海難責任問題,曾經致函遼寧省委省政府呼籲立案調查的北京全民和解與社會公正促進工作室負責人姜力鈞批評,死難者的賠償問題至今都沒解決,地方政府難辭其咎。
他說:「如果地方政府給企業、船主施加壓力,這樣可能好些,他們和這些船商、商家可能也有關係,不排除這個可能,然後互相有利益上勾結的這個方式。」
他還批評,有關當局在漁船作業方面監管不足,是接連發生海難的原因之一。
他說:「黑船非常多,他們對那些船隻的控制不是那麼嚴格,有些船主連保險也沒有辦理,這對船主來講,從《勞動法》來講,屬於違法的行為。」
至於至今為何仍有許多死難者家屬還沒獲得合理賠償,記者曾經致電大連市政府和煙台海事局,但都沒有人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