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12月4日訊】(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4日電)前總統陳水扁2日發監服刑後,外界關注吳淑珍服刑方式。依照吳淑珍的身體狀況,最有可能移監台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法務部今天表示,珍若在培德院區服刑,不需自付醫藥費。
有報載指出,吳淑珍應會被送往台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服刑,且醫療費用必須由珍或家屬自付。
法務部矯正司今天澄清,珍若獲准保外就醫,因在獄外治療,且刑期必須暫停計算,當然需自付醫藥費;若是在培德院區服刑,仍屬監所範圍,費用將由監所支出,不必自付。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守煌也表示,現行監所的受刑人看病都不用錢,怎麼可能要吳淑珍自己付?
前總統陳水扁、吳淑珍夫婦因龍潭案遭判刑11年、前101董座陳敏薰人事案判刑8年定讞,高檢署上月30日收到最高法院判決後,已在本月2日將扁由台北看守所移往桃園龜山監獄發監執行。吳淑珍的發監時間則可能在月中或月底,屆時再視她身體狀況,決定珍的發監地點,或是否保外就醫。
高檢署檢察長顏大和6日將召集台北地檢署、高雄地檢署以及法務部檢察司研商,討論珍的發監方式。由於吳淑珍戶籍在高雄,應會由北檢囑託雄檢執行。
依發監程序,屆時雄檢將發傳票通知吳淑珍報到,先發監高雄女子監獄,由高雄女監的醫師評估能否服刑。以吳淑珍的身體狀況,若高雄女監評估可服刑,也會移監至台中監獄培德院區接受治療,視為在監執行;若高雄女監評估無法服刑,將再由檢察官斟酌,送交醫院或其他適當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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