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漫步】綠帽子與烏紗帽的來龍去脈

【新唐人2010年12月4日訊】中國的男人們大抵最害怕自己戴上那綠帽子,卻做夢也想著整頂“烏紗帽”,那怕是個村官也好歹是頂烏紗。綠帽子與烏紗帽這兩頂特殊的帽子,對中國男人來說無疑是一憂一喜。

說到這兩頂帽子的來龍去脈,則各有一段讓人饒有興趣的史話。

綠帽子的演變過程長達兩千年,烏紗帽則起源自南朝劉宋年間(另有說東晉時宮中就開始流行)。有意思的是,這兩頂帽子都是在朱元璋手上最後“定型”,成為兩個具有特殊含義的詞。

秦漢時期規定犯人穿一種特製的衣服,稱為“赭衣”,其色赤褐。

班固《漢書·刑法志》有載:【奸邪並生,赭衣塞路】,可見至遲在漢代“赭衣”已為罪犯的代稱。唐宋時期,視碧青綠諸色為賤民所穿服裝之色。

唐代地方官吏對犯罪之人:【不加杖罰,但令裹碧頭巾以辱之】(《聞見錄》),並根據情節輕重【以日數為等,日滿乃釋】。

沈括在《夢溪筆談》中寫道:【蘇州有不逞子弟,紗帽下著青巾,孫伯純知州判雲:‘巾帽用青,屠沽何異?’】這表明在唐宋人心目中,穿戴碧綠青諸色的是最低賤的人。

自元代開始,碧綠青諸色的服裝限於娼妓、樂人所穿。《元典章》規定:【娼妓穿皂衫,戴角巾兒;娼妓家長並親屬男子,裹青頭巾。】

明太祖朱元璋於洪武三年(1370年)下詔規定:【教坊司樂藝著卍字頂巾,系燈線褡膊,樂妓明角冠皂褙子,不許與民妻同。】同時還規定:【教坊司伶人常服綠色巾,以別士庶人服】。

朱元璋明令讓娼妓家的男子必須頭戴綠巾,腰繫紅褡膊,足穿帶毛豬皮鞋,不許在街道中間行走,只准在左右兩邊“靠邊走”。由此一來,人們見著戴綠帽子的便知其家中那位是“青樓一族”,戴“綠帽子”也成為某男子的妻女賣淫,或妻子私下偷漢子的俗稱!

明人陶宗儀《南村輟耕錄》有載:【宅眷盡為瞠目兔,舍人總作縮頭龜。】烏龜頭是綠色的,於是富具想像力的文人們,又戲稱那些戴綠頭巾的男子為“烏龜頭”,使那頂“綠帽子”與“烏龜”、“王八”劃上了等號。

烏紗帽一詞最早並不代表是官帽,而是上至天子、百官,下至一般士庶都可通用的紗製帽。

烏紗帽起源於南朝劉宋時代,當時既用烏紗,也有用白紗甚至雜色紗製作的,其形制各異,有的捲成荷葉形,有的像高高的屋宇,有的還伸出兩個黑紗“耳朵”。

至隋朝,烏紗帽作為常服的帽子,也是皇帝、貴臣、百官士庶等,貴賤通用。唐初,“烏紗帽”曾一度是皇帝及皇太子專用的帽子。李世民即位後詔令“烏紗帽”為天子及百官士庶皆可戴用。

因而,在唐代烏紗帽不過是一種日常便帽。杜甫曾有詩云:【不眠瞻白兔,百過落烏紗。】說他晚上睡不著望著月亮,月光不知道多少次映照在他的烏紗帽上,但當時的杜甫並無官位。宋元時期,也並無將“烏紗帽”作為官帽的記載。

真正將烏紗帽定為法定官帽的是朱元璋。

朱元璋於洪武三年下詔規定:凡文武百官上朝理政時,一律要戴烏紗帽、穿圓領衫、束腰帶。另外,取得功名而未授官職的狀元、進士等,也可戴烏紗帽。

從此,烏紗帽便成為官員的一種特有標誌,只有當官的才能戴烏紗帽,平民百姓就不能再染指烏紗帽了。因而,烏紗帽作為官帽,距今也不過600多年的歷史。

但到了清代,烏紗帽又被換成“紅纓帽”,烏紗帽便不再作為官員的標誌。但時至今日,人們仍習慣地將烏紗帽作為官員的標誌。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