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倫多18案犯被判10年有期徒刑

【新唐人2010年11月27日訊】安省一名男子因為為臭名昭著的多倫多18恐怖集團籌款被判10年監禁。

安省高等法院在今年7月判處29歲的Steven Chand有罪,因為他參與恐怖集團多倫多18並為之籌款。Steven Chand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但因為他從06年就被監禁,就相當於服刑了9年2個月零20天,也就是說他只需要再在監獄裡呆上7個月零10天就可以出獄了。

多倫多18的成員主要是一群青年男子,他們選擇加拿大的一些著名地標為恐怖襲擊的目標,比如國會山。該組織的成員在06年被捕,警方說這個恐怖組織在安省的Washago建立了一個招募基地,05年Steven Chand曾在那裏擔任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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