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11月26日訊】上世紀90年代初第一代的「農民工」已經接近退休年齡了,他們將面臨退休後的養老問題。企業每月2500元的養老金,相較於事業單位的6000元,待遇差距懸殊。中共當局從2003年就喊著要改革養老金制度,到現在養老改革面臨了不了了之的尷尬處境。請看報導。
英國《金融時報》中文網專欄作家葉檀,在《中國退休保障之怪現狀》文章中提到,中國市場化改革在市場與計劃經濟之間遊走的結果,使得養老改革遭遇極大的阻礙,那些將與企業接軌的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沒有人願意主動離開所謂「低風險高收益的體制」。導致事業單位養老改革面臨不了了之的尷尬處境。
太多的人想吃公家飯,導致財政不堪重負。葉檀分析,截至2005年底,全國事業單位總計有工作人員超過3035萬人,是國家公務員的4.3倍,佔全國財政供養人數的近80%。退休費總額目前已經超過千億元,成為財政龐大的負擔。
葉檀還提到:「中國真要推動養老改革,只能從兩個方面著手,一是首先改革公務員養老體制,二是逐步提高企業養老水準,以逐漸拉平水位。」
中國社科院經濟所研究員朱玲也為英國《金融時報》寫了一篇文章—-《農民工養老的“圓夢”之路》,她指出:「農民工雖然已被納入中國工業化進程,但還沒有獲得足夠的與工業社會相適應的社會保護措施,以應對他們在城市生活和工作所面臨的風險。」
而這些遷移農民工,他們的養老基金是歸屬在專案所在的城市,當他們跨地流動時,他們的養老權益是不可攜帶。這不但有損養老計劃的可持續性,又不利於勞動力流動。
葉檀表示,企業承擔的職工養老保險費率高達20%,卻不能得到相應的回饋,養老帳戶沒有做實,讓他們不得不懷疑上繳的費用不知道填了哪個窟窿。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針對這樣的問題,制訂了《農民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辦法》,但是問題並沒有獲得解決。朱玲的報導文章指出,一些城市政府設定的繳費基數下限高於遷移工人平均工資,制度設計也不適合遷移工人的就業特點和支付能力。
兩部門最後雖然作出了回應:一方面降低了企業和個人繳費率﹔另一方面,賦予個人養老保險權益以便攜性。
不過,朱玲擔心,繳費率降低表示低收入者積纍的養老基金將更少。如果沒有進一步的政策干預,這一群體雖然可能通過《辦法》的實施減輕了當前的貧窮,未來卻又將遭遇老齡時的貧窮。
新唐人記者 李庭 薛莉 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