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11月25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何平採訪報導)日前,一則甘肅天水師範學院要求領取獎學金、助學金或入黨積極分子等學生必須獻血的消息引發關注。有專家指出,強迫學生獻血不但違背國家相關法律,也不利於社會公益事業的正常發展。
中國官方「人民網」教育頻道報導說,雖然甘肅天水師範學院並不承認強迫在校學生獻血的事實,但該校於2008年9月1日施行的《學生獎勵暫行辦法》中卻明文列出,規定學生必須每年義務獻血至少一次。
據一位2008年入讀天水師範學院的網友披露,該校去年就明確要求各個班級必須有數名學生獻血。而本學期開始後,學校更要求今年獲得國家獎學金、助學金、校級三好學生、優秀幹部、預備黨員和入黨積極分子等必須獻血,否則不予獎勵。中國民間公共衛生組織「益仁平中心」的負責人陸軍指出,強迫學生獻血不符合國家的相關法律規定:
「我們國家的《獻血法》明文規定,獻血應該是自願的。這樣一種行為應該予以制止,並且以法律予以處罰。特別是那種強迫獻血,勢必成為一些人謀取經濟利益的一種方式和手段。即使說這個血液真正是按照法律規定用途被正當使用。那麼我想也不應該成為一些部門以此來要挾學生的一種手段。」
關注中國教育機制的北京理工大學學者胡星斗表示,學校以強制要求學生獻血作為發放獎勵條件的做法,反映出中國當前社會公益事業的扭曲:
「中國目前關鍵是公益、愛心被扭曲。我們現實中經常看到我們的愛心被人所利用,而且是被有組織、有制度化地被利用,甚至我們還聽說很多獻的血用在了一些高級幹部,特權人士的經常的換血。在中國這樣的公益愛心其實還是由於我們這是一個利益中心的體制。而且我們又是一個特權橫行,權力不受監督的一個社會。因此你的愛心可能被有權有勢者所利用。」
根據中國《獻血法》的有關規定,國家提倡18至55週歲的健康公民自願獻血。雖然甘肅天水師範學院學生處人員在接受中國媒體採訪時表示,如學生身體不適,也可以到社區幫助孤寡老人的方式參加公益活動。但是要求「學生每年至少義務獻血一次以上」已作為評定學生幹部或三好學生的條件之一,明文列入了該校公佈的《學生獎勵暫行辦法》當中。公共衛生專家陸軍認為,在倡導參與社會公益事業方面,官方的主導、壟斷以及脅迫公眾參與等畸形的現象正日趨突出:
「中國目前的公益事業本來應該是民間的和自願的原則,但是現在越來越多的是被官方壟斷。而且越來越多的是被強迫。對官方來說,它自己已經掌握了很多資源。但是它卻打著慈善公益的旗號收錢去做它本來職責範圍之內的事情。這個就是它謀取了非法的額外的利益。顯然,我覺得顯然是一個目前非常畸形的問題。這樣下去的話,公益就會逐漸喪失它原有的價值和宗旨。」
胡星斗教授也表示,強迫獻血的做法無助於學生的關愛教育,中國公益事業的正常發展取決於如何建立一套真正的民主監督機制:
「中國它是缺少一個公開、透明的機制;缺少一個民主監督的機制。據報紙上報導,80%、90%的慈善捐款都成了地方政府的財政預算外的收入。它們做了什麼?老百姓不知道。同樣獻血也是。在這樣的情況下時間久了,那麼,獻愛心的人就會越來越少。我覺得如果不能夠解決我們的公益愛心被污染,被利用的問題。那麼,即使強迫人們獻血,整個社會也不會變得更加和諧、更加友善。」
據報導,甘肅省教育廳日前公開表示,將對天水師範學院強迫學生獻血一事進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