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11月24日訊】(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24日電)抗肺癌的標靶藥物多1項,衛生署日前核准抑制癌細胞新生血管的標靶藥物,用於治療腺性非小細胞肺癌;不過,此項藥物需要與化療藥物合併使用,才能發揮最大療效。
台北榮民總醫院胸腔部胸腔腫瘤科主任蔡俊明今天表示,抗血管新生標靶藥物可阻斷血管內皮生長因子,以遏止癌細胞周遭血管形成,成功抑制腫瘤成長與擴散,這類藥物先前已用於治療大腸直腸癌、轉移性乳癌、神經膠母細胞瘤。
蔡俊明參與的抗血管新生標靶藥物合併化療的跨國臨床研究結果顯示,亞洲人的療效反應優於西方人,亞洲病患的可存活18.9個月,疾病控制率達95%。
台灣臨床腫瘤醫學會理事長陳育民表示,肺癌分為「小細胞肺癌 (SCLC)」和「非小細胞肺癌 (NSCLC) 」,其中非小細胞肺癌約佔了肺癌比例的85%,2/3的病人確診時已失去手術機會,單用標靶或化療藥物,療效不及合併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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