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11月12日訊】緬甸民主領袖翁山蘇姬的律師表示,翁山蘇姬被拘留的期限將在這個星期屆滿,但是她不會接受有條件的釋放。
翁山蘇姬的律師那溫(Nyan Win)表示,翁山蘇姬必須在星期六(11月13日)之前獲得釋放,因為到那天軟禁期屆滿﹔如果緬甸軍政府要釋放她,那必須是無條件的,因為翁山蘇姬將不會接受有條件的釋放。
那溫說,“據我們所知,翁山蘇姬過去從來不接受有限制的自由。”
翁山蘇姬對緬甸11月7日舉行的軍政府主導下的選舉表示反對,並呼籲支持者們揭露選舉中的舞弊行為。
過去21年以來,翁山蘇姬有15年遭到拘禁。她曾經於1991年獲得諾貝爾和平獎,但她一直無法前去領獎。挪威諾貝爾委員會秘書長吉爾-倫德斯塔最近對媒體表示,和平獎獎狀和獎金迄今為止依然由該委員會代存。
新唐人記者李博文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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