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民:社會這麼大,容不得我們安身之地!

【新唐人2010年10月28日訊】福州市地方政府的有些領導,嚴重違反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七條,“無需申請集體土地為國有土地使用權批准文件”、拆遷資金不到位(先附件1),濫發的沒有審批的拆遷許可證,套用集體土地征收徵用進行掠奪,爆發數百名埠興村村民聚集攔路,抵制非法掠奪。

他們違法行為不得逞,以會議紀要件(附件2)踐踏著法律法規,指令晉安政府全區之力,搶奪商品、強封店面,斷水、斷電、斷閉路(附件4)等各式的暴力,以20元—190元等不等的價格侵吞掠奪農民的財產、土地,逼迫村民”簽定自願協議(附件5),導致貧窮數不勝數!
然而他們觸犯了《憲法》、《物權法》、《土地管理法》、《民法通則》、《立法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許多法律,嚴重地觸犯了刑法,倒是平安無事逍遙法外,有的調職陞官皆有人在,得意洋洋地打擊報復村裡的訪民”,生活在這樣恐怖現實的社會裏!徹底失去了信譽,失去了民心,激起大量民憤指責唾罵“政府流氓、政府強盜”,這不正是地方政府人員無視法律、觸犯了刑法所造成的正常現像嗎?!

以城管暴徒為衝鋒、公安警察為保護傘、法院為後盾已司空見慣,於2006年9月29日發生的那一幕,寡婦林琴僅僅說了一句公道話:“國務院要求依法拆遷“公開、公平、公正”,當眾遭到拳打腳踢,四個男人抬著(附件6)塞進警車帶上手銬,被扣上阻礙拆遷之名拘留15天。
於2006年10月11日,地方政府糾集的幾百號人,把她的店面和房屋定性頂風搶建的名義進行毀滅性著毀除,順手牽羊侵吞林志強店面(附件7)被夷為平地後。法院恣意以林琴承認錯誤的為由,出據“徇私枉法的判決書”(附件8),親自到了拘留所裡提前放人,可她回到村莊己經無家可歸,家中的遺物、金錢被搜刮一空,連禽養土雞都被殺了村幹部自己享受,展示的社會道德的全面崩潰。

各村村民看著橫加指責“社會變樣了,法院都參與損害人民利益的違法行為,違背最高人民法院三申五令“…侵害居民利益的違法行為,法院不得以任何藉口參與拆遷”!政府動用公、檢、法,這與強盜有甚麼區別” ?!一傳十, 十傳百迅速傳開。

地方政府為了掩蓋真相,編造謊言,歪曲事實,大做媒體報導“為圖拆遷高額補償費,頂風搶建… 對違法戶堅決予以查處打擊”(附件9),這不是做賊心虛、賊喊抓賊嗎?!

可憐母女苦不堪言講出真相:“丈夫在1997年1月病逝後,小孩子才2歲多一點,生活沒有著落,父母看著心酸領到身邊分給她的店面和房子,過著小康得生活遇到了浩劫,也為了切身利益,只說一句公道話慘遭毒手,家產遺物被毀於一旦!悲痛慾絕地哭著起來“世上還有真理嗎?!還有正義嗎?!安分守法犯了甚麼法、究竟誰在犯罪”?!大家聽著安慰她“別急、別哭,我們鄉里鄉鄰都知道你的真實情況”!

為了拿回丈夫珍貴的遺物,為了證明自己的房屋合法性,含淚簽定協議書(附件10),到處上訪追討,反遭打擊報復流落失所,於2009年5月26日,再次沒有告知,沒有協商,她的祖遺房屋遭到莫名其妙地被毀除,現無處安身,試問各位,她只說按“國務院要求依法拆遷“公開、公平、公正” 屢次遭到打擊報復,那地方政府參與者要犯下甚麼樣的罪行?!
他們只為得豐厚利潤空手套白狼,不見有關部門來跟村民群眾辦理土地使用權轉讓手續,侵吞村民使用權宅基地的賠款一字不提,以單方面意圖,評估幾個小錢,限期騰空交房,過期將列入打擊對像。

例:殘疾人林旭光換第二代證號“35011119690519041133”,應該依靠社會救助關愛生存的殘疾人,只靠先父血汗筑成的的房屋,僅供我賴以生存的店面52.94㎡被當局按貨幣補償2萬左右,擁有三層混合232.65㎡的房屋被當局按貨幣補償8萬多錢,二者的貨幣補償買不到他們初步方案30㎡的安置房(附件11∼12),更買不到最近幾平方米的店面; 而按他們提出產權調換面積只能有135㎡,還要繳差價款30多萬錢,我弟林志強等他人也是如此,這不是在違背社會常識,強姦民意、明搶明奪嗎”?

然而他們依然以人治的手法進行掠奪,對體弱病纏的林惠珍(林旭光的母親),在2006年12月31日,還沒聽到任何告知,沒有得到任何一分補償,擁有土地使用證的她已被地方政府蔑視成了一紙空文!大動干戈,出動警車、消防車、救護車等,來勢兇兇的伍佰多名的宏大隊伍,不查看房裡是否有人進行暴毀,牆鉤倒了,在上千人之中有人高聲大喊:“裡面還有人,鉤機停下來”!一群人面獸心還衝著進去,沒有民眾吶喊,白白丟了性命(目擊者拍下全過程)!!從此斷絕了林惠珍吃荮打針的生活來源,造成了幾十人流離失所,展現了中華大地上侵犯人權、慘害生命的這裡冷血到古今中外罕見!

民眾議論紛紛:“社會完了,挂著“為人民服務”的牌子成了土匪、流氓、強盜!與胡錦濤說:“群眾利益無小事、堅持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始終與人民群眾同呼吸,共命運、心連心”,他們背道而馳,中央政策失控了。

這裡沒法了,我們被迫害了走投無路,只好堅信胡錦濤、溫家寶,艱辛萬苦來到北京,到了有關部門講述自已的心酸、苦澀、冤屈,總是按信訪條例一次次地踢開、推脫、轉達,一轉到底顛倒黑白,道德沒有了、法律沒有了,凌駕上級的頭上就多,演出了“和諧社會,以人為本”的今天,我們無家可歸。

“上天卻無路,入地卻無門”萬般無奈,信賴溫家寶總理還稱“中南海的大門是面向廣大群眾敞開的(附件13)”,這是絕望者的新生。於2007年5月9日,向中南海投遞“上訪懇求書”,被北京市西城區公安局分局,以擾亂公共秩序“十分明確拘留只作10天處罰(附件14)”,帶著手銬押回福州,擅自延長二天的拘留,這不是在違法違紀的打擊報復,又是甚麼?!

時逾四個月後,他們為了完成利益集團的任務,出賣了人性道德,喪盡天良,再次製造暴力,於2007年9月18日,村委書記陳齊富四點多鐘打我手機稱:“有上級領導找你解決問題,回來!我跟你講,我請你吃飯”。

我歡心地回答:“我和朋友正在釣魚,離家太遠,實在來不及,明天吧”。以衛星定位我的手機守住村口,荷槍實彈非法綁架我到晉安區刑警隊—-就是上刑的場所!兩只手腕銬在老虎凳上,隨時給一個大巴掌,隨意罵爹罵娘,由不得我說理講法,指點我“只要你聽我的話,講陳花裕帶頭,講他的情況,你就可以回家,我們去抓陳花裕”,種種誘惑,刑行逼供,誤導方向。

由於我安分守法,他們找不出理由,補充非法傳喚,篡改北京市西城區公安局分局決定,隱瞞了己經處罰過了事實,再次濫用職權,任意添加其他條例(附件15),把我投入黑暗的福州勞教所勞教一年,此時再次掠奪我的財物,毀滅有些重要證據的原本文件、侵吞本人的車輛、魚具,至今還不交還本人已經3年多的(附件16)。其中,暴警李福泉押送途中兇狠放言:“叫勞教所裡的頭整死你!看你怎麼活,看你怎麼告,看胡錦濤怎麼救你”! 請各位想想“此言深透是甚麼?!他們行為觸犯了甚麼?!

他們以權力傷害百姓,屢次掠奪財物不犯法、搶奪房子不犯法,我們被迫上訪控告無門,找不到國家領導反遭打擊報復,他們丟盡的人性道德,出言不遜反對胡錦濤、溫家寶強調強調“法制社會,依法治國”,一事多次進行關押!這不就是法制社會的悲哀嗎?!

趁我關押期間,於2007年12月12日,趁我們家中無人之際,暴警李福泉、村委幹部肖臣燦、陳齊富,大白天帶領一百多人,私闖民宅,抄家摸底,衡量平方,強取豪奪,中飽私囊,警方非但沒有加緊破案為民除害,反而拖而不辦,不了了之(附件報警單17)。等我出獄回家,才發現一箱珍貴的壽山原石等財物丟失下落不明,身為執法者隨意帶人私闖民宅、財物丟失已經觸犯刑法!

2009年5月26日,我們的祖遺房屋遭到莫名其妙地毀除被迫上京,正為家裏人的住房問題討回公道的時候,於2009年6月11日,家鄉的祖屋,突然遭到地方政府野蠻毀房,而眾所周知我198.5㎡的房屋、我弟150㎡的房屋都是世代相傳遺留的宅屋,是農村祖屋集中地的中心,然而地方政府欺世盜名,拿不出溫福鐵路、三環路、二期高架拆遷合法性的影本,一味地歪曲事實,編造謊言、暴力掠奪已成他們的本性。福州市農村集體土地遺留問題、以航拍為準等等明確文件已成空文!

群眾看得非常震驚,引發了無數人著譴責:“真的不可思義!難以想像!!口口聲聲 “公平、公正、公開”卻不見天日﹔胡錦濤一再強調“和諧社會重民生” ,在這裡變色變樣,連做人基本人性都沒有,不讓人家拿鍋、碗、瓢、盆、一針一線、吃、穿、住,三萬多元的小孩讀書備用和生活的現金同時不知去向,株連了一下代的生存。

家裏人找到村委書記陳齊富說:“這是上級指令,我也沒辦法”!是訝,加入有證件的黑社會、有證件的流氓,做了見不得陽光的偽證(附件18),觸犯了《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有關條例。一次、二次、三次、四次掠奪宣傳的巨響,是那樣讓人撕心裂肺,這是一個何等悲壯的場面、何等殘暴的罪行,練就了更流氓更歹毒,面對腐敗的今天,甚麼叫法、甚麼叫權?誰有關係就多給,有些幹部暗箱操作,沒有房屋變有房等等怪象(公開一目瞭然),問題是地方主政者,他們還這樣膽大妄為,一味迫害、鎮壓、穩控、掠奪、監視、阻撓,僱用社會黑惡劣力(附件19∼20),這不是在表演——我是地痞、無賴!能奈我何?!

為了不受到迫害,離鄉背井不敢回家,尋找自已的生活出路。於2009年10月份,當局使用全球衛星定位系統GPS找到我的下落,搶奪在張家口下花園的生活用品價值千元不給一分賠償,還牽連房主被罰二百元,我被押到北京市福州市駐京辦的黑監獄(附件21)。這不是逼害我們餓死凍死嗎?!

2010年春節將近,我們還沒鍋沒碗沒住,夫妻倆拿著殘疾證,向村委求助借錢,書記陳齊富(13509377318)當面命令村長“不要簽字答應,上級另有交代”。於2010年5月底,李福泉恣意破口大罵:“操你媽的,跑到上海去的,抓回來就勞教。在我們人生中最需要人民政府的時候借不到錢,然而我去上海朋友那邊借錢就有罪嗎?!

弄著我母親受不了這個折騰,黑頭變白頭,整天提心吊膽,舊病復發,病情一天不如一天,原先有病到醫院就診不在話下,而今只好到私人診所醫治以藥維持生命。

他們對抗胡錦濤還強調過“堅決查處違紀違法案件…..決不讓任何腐敗分子逃脫黨紀國法懲處” 對抗溫家寶強調過“…..我們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讓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嚴…….” 想想我們連住的都沒有,生存都成問題,還有尊嚴嗎?!

在這期間,其中我們不管怎麼死亡,那就是地方政府所害的,請不要再相信地方政府執政者所謂的某種原因來掩蓋現實的真相,披上合法的外衣,切記!哪怕是粉身碎骨,我們一定義無反顧地走下去,尋找“神州大地有青天”徹查此事,以公開、公平、公正,合理合法地追回被掠奪走所有的財產,恢復我們正常的生活!望心有餘而力不足的良知人,能幫我們呼籲事實的真相,祝:“好人一生平安,身體健康!!!”

冤民:林旭光、林琴、林志強、林惠珍、
林萍、曾明英等
手機:13609515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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