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旺案最後陳詞 眾人到庭支持

【新唐人2010年10月26日訊】今天(10月25日)是陳旺的案子法庭審理的最後一天,由控辯雙方結案陳詞,然後在29號宣佈判決。因為捉賊而惹來官司的超市老闆陳旺,一直以來都得到了社會各界的廣泛同情,今天更是有幾十個人親自到法庭表達支持。

從國會議員,到社區領袖,還有眾多的福建老鄉,數十人來給陳旺打氣。
受害人權益行動委員會奚治瑾:“我還是對這個制度存在希望,這個制度會明白黑白是非,判陳旺無罪釋放。”

陳旺的律師告訴法庭,陳旺每週工作上百個小時,每小時只有6塊多收入,而小偷本尼特幾次光顧就令陳旺損失70多塊。而本尼特承認案發當天返回超市是想再次行竊,因此陳旺捉賊是行使公民拘捕權保護自己的財產。而且在前後不到5分鐘的時間內,捆綁並關押小偷是因為對方首先反抗。

陳旺代理律師林彼得:“如果本尼特同意給偷走的植物付錢,就沒有後來的事情。但事實是他不承認偷竊,他詛咒陳旺並且逃跑,是他一手造成自己的命運。”

但檢控官堅持,小偷當時沒有偷東西,因此陳旺不是在保護財產,而是攻擊本尼特,並強行禁錮。陳旺的支持者認為很不公平。

福建同鄉會歐陽元森:“我認為小偷危害了社會治安,危害了商人的利益,應該要修改這個法。”

已經有兩位國會議員提出個人議案,要求修改刑法494條,允許店主有合理時間捉拿小偷。

新民主黨國會議員鄒至蕙:“陳旺的案子結案之後,我們可以拿這個案子去改這個法律。”

陳旺說有大家的關注和支持,他對修改法律很有信心。

被控罪超市店東陳旺:“很多熱心的同行和業主都非常支持,很有信心會將這個法律修改。”

今天恰逢多倫多的市選投票日。陳旺說經過自己的案子,他最大的體會就是我們華裔市民要行使自己的權利,參政議政,積極發出聲音,才能更好的維護自己的權益。他今天下午已經投下了自己的選票。而陳旺的案子將在本週五,由法官宣佈他們是否有罪。

新唐人記者秋旻多倫多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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