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10月23日訊】從2011年開始,中國進入“十二五”時期。在十一五期間留存的各類社會經濟問題當中,城市化問題因為關系到農村剩余勞動力安置、土地、城鄉差距以及二元經濟結構轉換問題,因此帶有全局性。基於此, 由國家發改委宏觀經濟研究院撰寫的十二五規劃研究報告提出,城鎮化將是十二五期間帶動經濟增長、抵御國際經濟不穩定、改變國內不平衡發展現狀的重要動力,城市化將是中國短期宏觀經濟政策和未來中長期政策的重要結合點。
從改革以來,城市化問題從未被忽視過,這次只不過是用更明確的語言強調其重要性而已。那麼,以往30年的城市化究竟存在什麼問題?這一問題在今後10年甚至20年內能否獲得解決?這都牽涉到中國社會之根――農民的生存與農村社會的穩定。
一、無法消化巨大農村人口的城市化
中國現階段既存在很多失去土地的村莊,還存在很多無處棲身的流民。近億失地農民累積的社會問題尚未消化,中國各地方政府就以罕見的熱情推行“拆村並居”運動,其口號是“以承包地換社保”、“以宅基地換房”。政府的目標很明確:讓農民上樓,把騰出的農民宅基地等土地復墾後換取同等面積的城市建設用地指標。目的是既獲得城鄉土地之間的級差收益,突破宏觀調控下緊縮建設用地的限制,完成各地GDP的發 展目標。山東省諸城市(縣級市)在今年6月以來就相繼撤銷了1249個建制村,合並成208個農村社區,成為全國首個撤銷全部建制村的城市。重慶市緊跟著於今年8月宣布啟動在10年內讓千萬農民工進城的戶籍改革。
此舉引起了中央部委學者型官員的批評。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陳錫文先是在CCTV的訪談節目中強調“不能再對不起農民”,繼而是在多個會議上反復強調農村土地與社會穩定問題,指出“中國未來的一個大的坎就是幾億人進城,就看這個坎能不能過得去”,“過去還僅僅是占農村的耕地,現在是變成了拆人家的房,全世界都沒有見過。” 陳言辭犀利地批評:“和平時期大規模的村莊撤並”運動“古今中外,史無前例”,並指出,如果這場以城市利益出發、試圖增加城市土地財政收入、盲目的城市化運動得不到有效遏制的話,“是要出大事的”。“這麼多人進城往哪裡放,來做什麼,以及城鄉關系怎麼處,所以我想今後的發展,有兩個方向要把握好,大中小城市、小城鎮協調發展和推進城鎮化與新 農村建設並行不悖地雙輪驅動,這才能做得好。”
中國城鄉建設經濟研究所所長陳淮也指出,城市化當中的“化”字,本意專指農村人口向城市的聚集和遷徙,中國以往那種無法讓農民定居城鎮的城市化,是偽城市化,
二、“偽城市化”導致城鄉鴻溝繼續拉大
城市化理論中有一個被視為規律的現像,即城市化進程加速將促使消費增長。但中國卻產生一個奇特的現像,即城市化過程加速的同時,並未帶來消費增長。
2008 年中國城鎮化率提高到45.7%,城鎮人口增加到6.07億,城市化率以每年接近1個百分點的速度增長,但中國多年來拉動經濟增長的“三駕馬車”之一 ――即內需卻嚴重不足,其中尤其是農村消費嚴重不足。據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2009年中國城鄉收入差距達到1978年以來的最大水平,城鎮人均收入為17,175元人民幣,農村地區為5,153元,城鄉收入比為3.33比1,較前兩年有所擴大――2007年城鄉人均收入比為3.32比1,2008年為3.31比1。 與農村人口收入下降同時出現的是農村消費的下降。1978年-1984年農村消費占消費額的62 %,以後逐年下降,2008年降至25%。這說明中國農村人口總體收入很低,消費能力近十七年以來一直處於下降狀態。
如此之快的城市化進程,卻未能使農村人口在城市安居。至今,中國農村人口仍占總人口比率的65%。2010年8月7日,陳錫文在 “中國‘十二五’時期的農村改革”論壇上發表主題演講時指出,中國城鎮化率被嚴重高估,目前統計的6億城鎮人口中,至少有2億人並沒有享受市民的權利。
三、中國城市化進程中農民的生存權被剝奪
由於中國的城市化無法真正吸納農村人口,既導致優質耕地大量流失、城鄉收入差距拉大、留守兒童日益增多等問題,還使北京、上海、廣州等大城市的城鄉結合部棲息著大量流動人口。這些流民與市民間的身份差異帶來的歧視,以及群體衝突加劇等,積累了諸多社會問題。全國各地充斥著近億無地可耕、無處可去、無業可就的失地農民,以及生存環境日益惡化的生態難民,形成了中國城市化過程中的特有的人權問題,目前正在全國各地推行的“拆村並居”運動,將使更多的農民在失去家園生計。
十一五期間中國城鎮化的主要問題是無法讓農民在城市安居並產生大量流民,目前全國有27%的勞動力年齡人口處於失業狀態。“十二五”期間,中國城市化的主要困難仍然是農民工的市民化。盡管政府提出要將以建設沿海特大城市為主的城市化轉向為以二三線城市和中小城鎮發展為主的城市化,但在經濟結構轉型困難重重的情況下,消化農村人口,保障農村人口的基本生存權利――土地仍然是重中之重,目前最要緊的就是停止各地方興未艾的“拆村並居”運動,否則真會應了陳錫文所言:“將來出了問題哭都來不及。”
(原載於《中國人權雙周刊》第37期,201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