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後5906萬重建款被挪用 災民隻得50萬

【新唐人2010年10月20日訊】2004年,國家下撥5906萬元緊急災後重建款,兩年過去了,真正發到災民手裏的重建款隻有50萬元。而在此期間,華陰市卻耗資1600萬元建起了市委、市人大新辦公大樓

大遷徙之後的遺留問題

9月3日傍晚,72歲高齡的陳思忠乘坐孫子的摩托車一路顛簸來到北拾村,為的是避開當地官員的盯防,“我家是華陰的,這裏是華縣,他們(華陰市的官員)管不著。”

1956年,為了支援國家建設新中國第一座重點水利工程—三門峽水利樞紐,陳思忠等28萬名渭南群眾,被要求遷移到寧夏、渭北等地,成了“移民”。

如今半個多世紀過去了,已經步入暮年的陳思忠依然忿忿難平,他說,渭南移民工作腐敗嚴重,存在太多的“遺留問題”。

半個多世紀前的移民

渭南市移民局辦公室副主任安培珍告訴《瞭望東方周刊》,從1956年到1965年,渭南市共有28.7萬名移民搬遷,有的外遷寧夏,有的內遷渭北,有的自行遷移,有的後靠安置。

陳思忠就是最早外遷到寧夏那一批“先遣隊”中的一員。陳思忠的老家在華陰市焦鎮鄉良村,1956年,剛剛18歲的他,響應“遷一家,保千家;一人遷,萬人安”的偉大號召,作為“青年積極分子組長”首批遷移到寧夏平吉堡。

出發前,縣裏的幹部說那裏有房、有井、有地,結果到了以後發現,那裏“除了一片荒草灘,啥都沒有”。

他們自己打井,自己建房,算是暫時安定下來。後來,他們結伴逃回渭南。

渭南當地幹部發現後,開會給他們做思想工作。之後,他們被再次遷移到寧夏陶樂,更多向往“有房、有井、有地”的渭南庫區移民也被遷移到了寧夏。

結果,麵對一望無際的沙漠和滔滔不絕的黃河,這些大失所望的移民隻能再次選擇了離開。

後來,由於三門峽水利樞紐功能調整,這些移民被允許返回庫區。從此,這些曆盡磨難的移民再次踏上了遷徙的征程。

渭南市移民局工會主席李萬明告訴《瞭望東方周刊》,移民返庫後,又麵臨著土地、住房、就業等困難,不少移民被迫再次遷移。

其中,大荔縣平民鄉移民趙德龍一共搬遷8次,每一次搬遷都舍房棄屋、損失慘重,“累得我們全家人身衰力竭。”

更為嚴重的是,移民土地被擠占、移民資金管理混亂、移民補償款被截留、移民上訪被打擊等問題的存在,使得渭南移民問題經久難息。

富餘的土地和安置經費哪裏去了

李萬明介紹,由於水庫運用方針的改變,三門峽水庫的麵積大幅減小,陝西境內的80萬畝庫區不再蓄水,原來被淹沒的土地全部露出水麵。為了不使庫區的土地荒廢,1964年前後,國家決定在庫區設立兩處軍事基地及農場,同時還將西安市的大批知識青年招收為農工安排到農場。

安置地的惡劣條件和庫區土地的“易主”,使得那些背井離鄉的移民們萌生了重返故鄉的念頭。他們頻頻上訪,要求政府將他們遷回庫區老家安置定居。

移民“鬧返庫”,最厲害的一次是在1984年夏天,當時有8000多人同時強行進庫,他們搭建簡易庵棚以期長期定居,

1985年5月,有關方麵聯合下發《關於陝西省三門峽庫區移民安置問題的會議紀要》(下稱《移民安置紀要》)指出,“三門峽庫區移民現有40萬人,其中15萬人生產、生活很困難,需要返回庫區安置”,於是正式批準生產、生活很困難的 15萬移民返庫定居,移民從1986年便開始陸續踏上了返鄉之路。

李萬明告訴本刊記者,當時,國務院按照“15萬人”給渭南市移民局劃撥了2億元安置經費、30萬畝土地及大批計劃內物資等。可是,在實際安置過程中,當地卻擅自“嚴格控製、盡量壓縮返遷移民人數”,致使實際返遷人數僅為73965人,還不到“15萬人”的一半。

返遷人數的縮水,意味著安置經費、土地及物資的富餘。

其中,土地方麵,實際返庫安置的73965名移民隻占用了中央劃撥31.2萬畝土地中的14.8萬畝,加上道路、學校、醫院等公用設施占地約1萬畝外,剩餘的10多萬畝土地成了渭南的“富餘土地”。

渭南市移民局辦公室副主任安培珍告訴本刊記者,當時剩餘的土地沒那麼多,隻有5萬多畝,這些地在2008年以前由地方政府代為管理,土地收益全部納入“庫區發展基金”,全部用於移民工作。

渭南市移民局庫區科科長劉君社說,這些土地收益,大部分由各縣政府管理,部分還被留在了鄉鎮政府,用做辦公經費。

李萬明則說,這些富餘土地被渭南市移民局對外出租承包,每年獲利近千萬元。這些“額外的收入”中央並不知悉,當然更未納入國家對移民經費的投入之列,平時有被亂花濫用之嫌。甚至有領導幹部隨便將土地送人,從中謀取私利。

李萬明舉例說,1986年,當某部隊農場按照《移民安置紀要》將970畝土地移交給渭南市移民辦後,移民辦某領導未經批準就擅自將這970畝地贈送給了他曾經工作過的渭南市民政局,由該局永久管理和無償經營。

對此,安培珍解釋,她通過查閱資料發現,當時,這970畝地從部隊移交以後,領導協調由民政局直接管理,移民辦也是從民政局劃分出來的,管理主體就是民政局,不存在“送給”。

劉君社告訴本刊記者,接收30萬畝移交土地的部門是渭南市移民局(當時是渭南地區移民辦),而非渭南地區民政局,“這970畝也在30萬畝麵積之內”。並且,970畝土地上的附著物也是由移民辦處理的,當時就是李萬明代表單位去的。這些地位於華縣縣城東側,處於淹沒區,沒有用來安置返遷移民。

隨後,本刊記者來到渭南市民政局了解970畝土地問題,因曆時較久、人員更迭,該局暫時無人能說清此事的原委。

渭南市政府“渭政發(1999)51號”文件證實,“富餘土地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有的相當嚴重,一是非移民和國家機關幹部大量承包或變相承包庫區預留土地比較普遍;二是以地謀私,優親厚友,轉手倒包,加價轉包,從中謀利現象比較嚴重;三是承包合同不規範。”

該文件指出,上述問題,已成為影響庫區移民穩定的突出問題。

用移民資金開同學會

李萬明說,1992年,渭南市移民局拿出300萬元移民經費,與另外兩家單位共同向一家外資(法國)企業投資開發礦泉水項目。該項目建成投產後,渭南市移民局從未分過分文紅利,300萬元的投資也隨著該公司的破產而打了水漂。

1993年,該局和陝西省移民辦及水利部移民辦各拿出75萬元移民經費,在陝北子長縣投資打油井。結果,因油井貧油而報廢,所有投資損失殆盡。

1994年,渭南市移民局借給澄城縣某開發公司50萬元移民經費。結果十幾年過去了,這筆借款仍未還清。

李萬明統計,多年來,渭南市移民局將巨額移民經費投資辦公司、辦基地、辦酒店,盲目搞創收,結果無一盈利。同時,該局下屬各縣市移民辦興辦經濟實體30多個,也無一盈利,全都虧損,總虧損額高達3000多萬元。

針對300萬元投資礦泉水項目問題,渭南市移民局辦公室副主任安培珍向本刊記者表示,當時,上級鼓勵興辦實體,根據上級精神,他們拿出當年扶持周轉資金的5%用於興辦實體的啟動資金。

原本用於移民工作的扶持周轉資金,能否被用於投資與移民無關的礦泉水項目?安培珍表示說不清楚。

另外,75萬元打油井的資金是從哪裏來的?是否改變了原定用途?安培珍說“沒有查到相關資料”,沒有做解釋。

陝西省審計廳1994年第205號《審計結論和決定》認定,1993年6月,渭南地區移民辦將入股大荔礦泉水廠的移民專項資金和借給有關縣移民辦興辦實體的專款300萬元,轉作政策支出,造成虛列開支600萬元。該審計結論還認定,1989年3月,渭南移民辦借給地區物資局移民專項資金200萬元,至1994年仍有74萬多元未收回。

對於李萬明提到的“虧損3000萬”,渭南市移民局副局長李誠承認“效益都不好”,但“虧損沒那麼多”。

華陰市移民陳思忠反映,電視上說移民蓋房國家補助5000元,但他沒見過這筆錢,“800元養牛款也沒見。”

華陰市移民張三民告訴《瞭望東方周刊》,北社鄉新姚村370戶移民有17戶領到了養牛款,領錢時卻被要求簽寫“領取900元”。領5000元建房款時則被扣下了1000元養牛款和180元利息。

李萬明向本刊記者介紹了更多的移民資金使用情況:1996年8月,渭南市移民局時任某領導在華山舉辦“第二屆同學會聚會”,指示華陰市移民辦花費約2萬元移民資金,支付報銷了全體同學在華山賓館的招待費、住宿費及上下山的纜車費等。對此,這位領導在《“三講”教育自查剖析材料》中是這樣說的:“用公款支付同學會費用,違反了國家財經規定,是錯誤的,應當認真檢查反省,吸取教訓。”

2005年,華陰市移民局被審計發現,該局將43萬元移民資金外借給一些單位和私人。同時,該市各鄉、鎮截留移民建房扶持資金等款項77萬元。

5906萬緊急災後重建款“變臉”

2003年8月至10月,陝西、甘肅一帶連降暴雨,黃河最大的支流渭河先後出現曆史上罕見的5次特大洪峰,其多條支流的堤壩相繼決口。

為了確保華縣、渭南兩城的安全,當地政府遂決定將渭河下遊華陰市渭河灘(即陝西三門峽庫區)的高家、羅西等11個移民村作為泄洪區。在動員村民撤離時,華陰市政府領導曾向泄洪區群眾鄭重承諾:“洪水過後,鄉親們的每一棵樹、每一片瓦,都會得到政府的賠償。”

隨後,華縣境內的巨大洪流通過100多米的決口,自西向東,奔騰而下,瞬間把11個移民村吞沒,將其變成了一片澤國。

有親曆者回憶,當時,村莊積水深達2米,農田的積水深達5米,眾多移民望著被洪水吞噬的家園失聲痛哭。

2003年底,華陰市和渭南市政府提出了將受災戶搬遷到渭河設防標準在20年一遇洪水的高地異地安置的想法,請求國家給予支助。隨後,陝西省計委向國家發改委呈報了《關於上報陝西省2003年洪水災後重建首期應急工程修改建議計劃的報告》。

國家發改委接到陝西省計委的《報告》後,批準對華陰市受災最嚴重的3474戶災民整體搬遷、異地安置的意見,向3474戶災民按每戶1.7萬元(其中1.5萬元用於補助災民建房,0.2萬元用於公共設施建設),下撥了5906萬元的緊急災後重建款,要求按“異地搬遷、群眾自願、建新拆舊、資金限量、達到防洪高程”的遷建安置原則實施,並規定這項工程的建設工期為“2003年至 2004年”。

兩年過去了,真正發到災民手裏的重建款隻有50萬元,還不到國家下撥資金總額的1%,而在此期間,華陰市卻耗資1600萬元建起了市委、市人大新辦公大樓。

李萬明告訴本刊記者,不僅如此,2003年民政部向遭災最嚴重的移民戶下撥的1737萬元泄洪補助款,也未及時全額發放到災民手裏。

李萬明說,起初,華陰市有關部門對5906萬元災後重建款秘而不宣,麵對移民的詢問矢口否認。後來,災民在2004年12月赴京到國家發改委谘詢,隨後前去北京的華陰市副市長向災民承認確有其事,並向災民承諾“回陝後馬上兌現”。

直到2005年7月“馬上兌現”的承諾仍無下文。

此後,中央電視台等多家媒體對華陰市5906萬元緊急災後重建款遲遲沒有發放到位的問題進行了連續報道。

對於5906萬移民遷建資金的使用情況,2006年1月,陝西省政府在給國務院的報告中也提到,2004年12月,陝西省發改委已將1188萬元中央補助資金撥付到華陰市財政局,剩餘的4718萬元資金因大部份災民暫不願搬遷而留在省財政國債專戶,“不存在省、市、縣截留的問題”。

同年2月27日,華陰市委、市政府在向國家發改委調研組的《檢查》中承認,在移民遷建項目資金使用上,華陰市未嚴格執行國債專項資金實行“專戶儲存”的規定,不能嚴格執行基建專項資金專款專用的規定,“存在違規借支、管理不規範的問題”。

剩餘的錢最終用到哪裏去了?2010年9月26日,渭南市發改委投資科科長張寅虎告訴《望東方周刊》,經上級批準,這筆資金最終變更了用途,被用於當地防洪工程等地方建設項目了。

渭南市移民局工會主席李萬明向本刊記者反映,這筆近5000萬的“03·8”災後重建款資金,後來被當地轉用到包括羅夫河在內的華陰4條南山支流的防洪工程建設上了,平均每條支流投入1200萬元。

2010年7月24日,花重金治理的華陰羅夫河發生嚴重決口,淹沒耕地15000多畝,造成直接損失1500萬元。

他還告訴記者,關於渭南移民問題,他已經連續舉報了18年,投送舉報書778次,舉報書長達198頁、18.75萬字。

可是,他舉報的這些問題沒見徹底解決,他和其他一些反映問題的移民反而受到“依法治理”。

為了核實渭南移民問題的相關情況,本刊記者聯係渭南市委宣傳部,請求采訪渭南市政府領導,被告知“領導不在”,無法安排。而此前,本刊記者還來到渭南市公安局,欲就移民穩定問題進行采訪,同樣被告知“領導不在”。

文章來源:東方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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