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網民不滿判決提申訴 維權心不改

【新唐人2010年10月20日訊】(自由亞洲電台特約記者心語採訪報導)福建三網民在分別刑滿出獄及保外就醫後,由於不滿法院判決,於日前提出申訴,范燕瓊則突然被宣布護照無效。

今年8月25日獲保外就醫的福建三網民之一范燕瓊,星期一在家中與林秀英(被輪姦致死的嚴曉玲母親)討論,關於再次提出啟動嚴曉玲案屍體肢解問題 時,突然5、6名警察來到家中,宣布范燕瓊護照無效。范燕瓊星期二告訴本台記者:「他們昨天給我下了個通知,說要廢除我的護照,我告訴他們,我的護照可以用到2018年,還沒有這麼快到期,你們為什麼這麼急不可耐啊,我的刑期最大8個月,以後就過了,我還問他們我是罪犯嗎?我犯了什麼罪啊?你們很清楚的,你們為什麼要做這樣的走狗啊?下這麼一個荒唐的決定書,再說你給我的護照也是按照法律程序辦出來的,沒有違法,憑什麼作廢我的護照呢,這不是違法嗎?」

今年6月28日,福建三網民誹謗案二審宣判,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一審有罪量刑,判處范燕瓊有期徒刑2年,游精佑、吳華英各一年。游精佑、吳華英之後相繼刑滿出獄,范燕瓊也獲保外就醫,但三網民仍然不服,二審法院維持一審判決,要求申訴。10月8日,吳華英和網民天理到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遞交申訴狀。范燕瓊也委託天理代為遞交,游精佑則通過郵局寄交。在申訴狀中,三網民要求撤銷一審判決和二審裁定,改判他們無罪。游精佑向本台表示:「這最多只是轉述,我沒有製造任何東西,最多只能算是傳謠,只能承擔民事責任,案情是這樣的。我的所作所為並未對他們個人造成傷害,抓我們是非常荒謬的行為。」

維權律師劉曉原認為,福建三網民案,是全國眾多的誹謗案中最為離譜的一起案件。他表示,不要說高層官員的干涉,指控罪名的變更,眾多網民的關注,單說將誹謗案列為涉密案件,就創造了司法史上的一大奇蹟。劉曉原說,這起所謂誹謗案中「被害人」並不是黨和國家領導人,僅僅只是幾個普通的科級官員而已。

吳華英在出獄後建了自己的博客,連續發表了標題為「《福建三網民案》舊冤未了又添新冤」文章,記錄了她在獄中的生活及幾次被提審的經過。此外,吳華英並說,目前也繼續為弟弟的(福建省福清市紀委發生爆炸)案件而奔走:「我現在把精力主要放在我弟弟的案子上面,最高檢說要在今年10月底解決超期羈押的問題,我弟弟已經被關押9年多了,至今未能審理。我為此上訪了8年,結果還被關了一年,出來後繼續上訪,但有關部門一直不給信息,我看到其他訪民有冤情,也會盡力幫助。」

吳華英在自己的博客中寫道,馬尾公安奉命抓人在先,然後再尋找所謂的「罪證」。讓她深深體會到「依法治省」之虛偽,也切身體驗到「和諧社會」之欺詐。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