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10月13日訊】(中央社記者王曼娜香港13日電)香港政府今天公布,經檢討後,決定全面提高投資移民門檻,除了剔除房地產為投資移民項目外,也將投資移民最低投資額由港幣650萬元增至1000萬元,將於明天生效。
港府表示,提高投資移民門檻的目的,是確保投資移民政策與時俱進,繼續為香港帶來最佳的整體利益。在檢討過程中,當局已參考海外類似計畫、相關經濟指標以及香港市民和立法會議員的意見。
港府又指出,相比海外投資移民計畫,經修訂後的香港「資本投資者入境計畫」(俗稱投資移民政策)仍然具有競爭力。香港投資門檻每3年檢討1次,至於暫停把房地產作為投資移民項目,有需要時會進行檢討。
港府強調,提高投資移民門檻及剔除房地產為投資移民項目後,並不影響入境事務處在生效日前收到的投資移民申請,包括已獲批准或處理中的個案。
港府於2003年10月推出「資本投資者入境計畫」,規定海外人士至少投資港幣650萬元在香港房地產及金融產品項目上,居港滿7年可以取得永久居留權,投資移民人士還可攜帶配偶及未滿18歲子女移居香港。
至今約有8200名申請人及1萬5500名受養人獲准來港定居,為香港帶來近港幣580億元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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