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民聯名上書要求罷免公安局長

【新唐人2010年10月13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高山採訪報導)哈爾濱市部分市民日前聯名上書人大,要求罷免該市公安局局長,上書者認為該局長在處理焦英霞欺詐案件的調查中失職。

2010年9月27日,哈爾濱市1050名市民聯名上書哈爾濱人大,要求罷免無能的公安局局長,哈爾濱市人大常委會已接受材料。申請人之一的哈爾濱市民辛淑賢對本台記者說,他們委託北京市億嘉律師事務所的律師韓一村提交這一上訴,要求依法撤銷任銳忱所任哈爾濱市公安局局長一職。辛淑賢女士說,他們對現任公安局長任銳忱不滿主要是因為他在焦英霞特大詐騙案中的不作為:

「第一,我們是哈爾濱市英霞集資案件當中的受害人,我們有一萬多受害人,整個案件融資了20個億。而今天辦案追回來了1.5個億。滿足不了大家,挽回不了大家的損失。所以今天在兩年辦案當中,辦案不利,主要的犯罪人不抓,財產不追回來,上萬的老百姓無處去訴求。公安局長不作為,所以我們要求罷免公安局長。」

辛淑賢女士說,2008年12月25號,哈爾濱市公安局立案偵查一起特大集資詐騙案。犯罪嫌疑人焦英霞曾是哈爾濱市風光耀眼的「先進人物」,她以哈爾濱英霞實業有限公司為依託,自1999年起至2008年12月止,以多種投資產品為名目,向社會瘋狂斂財,進行詐騙。涉案金額高達20億元人民幣,其行為給社會造成巨大危害。

辛淑賢女士說,如此大案,哈爾濱市公安局本應高度重視,盡全力偵破該案。但事實恰恰相反,哈爾濱市公安局雖說立案,卻立而不為,任由案件一拖再拖,致使受害人的損失無法追回:

「我們受害老百姓死了24個人。而且這些人沒有人過問。你死了以後也沒有人過問,有自殺的、有因病導致死亡的。因為焦英霞案件在黑龍江省是十年作案,這十年當中,她詐騙老百姓,比如我們市公安局和省公安廳執法部門已經三次立案了,2004年立過一次案,2006年立過一次案,2008年立過一次案,結果三次立案三次都不了了之沒有把它當成案子來辦。」

哈爾濱市民李克瑞也是焦英霞詐騙案的受害人之一,他表示,焦英霞當時成立集資公司,她弟弟焦柏中占有50%的股份,但目前焦柏中沒有受到調查,受害民眾想知道他在這起詐騙案中起到了什麼樣的作用:

「現在整個公安局整個焦氏家族現在焦英霞被定位是集資詐騙罪了。她兄弟焦柏中應該說是在99年的3月16日他們公司剛成立的時候是三個股 東,三個股東是有焦柏中,他是焦英霞的弟弟。焦英霞和她的丈夫三個人成立一個英霞實業公司。當時註冊資本是200萬元。股東焦柏中投資是102萬。」

哈爾濱市民李克瑞說,焦英霞案件是一個「龐氏詐騙案」,立案將近兩年,偵查情況卻讓人失望。焦英霞詐騙達20億元,而公安僅僅追回約1.5億元,近兩年的偵查只追回詐騙額的7.5%,足以證明任銳忱領導下的警察無才無能:

「英霞公司非法集資作為焦柏中他是應該知道的,他作為一個公司的董事,作為高管他應該對公司非法經營負責。他作為最大的股東,他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我們認為在英霞集資詐騙案中,焦柏中他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我們要求公安對他偵查,但現在始終沒做。」

接受採訪的兩位哈爾濱市民都表示,他們呼籲中央和黑龍江省政府關注焦英霞詐騙案的偵查工作,維護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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