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10月7日訊】因為法庭翻譯而推遲兩天之後,陳旺因捉賊反而吃官司的案子今天在舊市政大樓法庭開始審判了。被陳旺和2名店員捉住的小偷本尼特,作為檢控方的重要證人出庭。來看記者的報導。
本尼特向法庭承認自己偷東西的歷史超過30年,多次違反法庭命令不去坐牢,並且還販毒以及向警方撒謊。儘管如此,檢控官說本尼特是陳旺案的受害人。
陳旺案檢控官 麥克德莫特:“這個案子不是關於店東不被允許保護財產,這個案子是關於人們走在街上是否可以被人逮捕,塞進車子裡,被帶到不知道的地方。”
但陳旺的律師試圖證明這樣的慣犯不應該被法庭所保護。
陳旺代理律師 林彼得:“本尼特是個慣犯,慣偷,一貫撒謊,一貫做許多壞事。他承認又回到超市去偷東西。”
在去年5月23日陳旺超市的監視錄像中,本尼特偷走多盆超市的植物。並在1個小時之後又回去偷。在被陳旺發現並要求付錢後,本尼特奪路而逃。陳旺和另外2名被告追住本尼特,將他捆綁雙手塞進一輛麵包車,關起來。本尼特說那天他的大姆指被弄傷。而他在當天給警方的錄像證詞中說是食指受傷。而類似的謊言在當天他作證時多次出現。陳旺的支持者說本尼特是司法制度存在問題的一個諷刺。
受害人權益行動委員會 奚治瑾:“你覺得他沒有恐懼,也沒有羞恥,你覺得他對法庭的制度一點尊敬都沒有。可是我認為這個制度這樣去放過他一次又一次,他為甚麼要尊敬這個制度?”
37歲的陳旺,他41歲的姐夫,和22歲的店員,各自面臨強行禁錮和襲擊他人等刑事罪名。曾被本尼特偷過東西的花店店主和唐人街選區的市議員候選人都到庭支持陳旺。
案子將在明天、12號和25號繼續審理。而陳旺說他在打官司的過程中認識到要積極地發出聲音才能保護自己的利益,因此決定參加中區華埠商業促進區委員的選舉。但是剛剛得到的消息是,陳旺因為出庭而不能參加換屆選舉,因而沒能選上華埠商業促進區委員。
新唐人記者秋旻多倫多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