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時代電臺印尼勝訴 中共干擾失敗

【新唐人2010年10月7日訊】10月5日印尼國家行政高等法院對巴淡島新時代電臺許可證訴訟案進行最後裁決「接受新時代電臺的全部訴訟,下令郵政與電信局局長廢除發給RSMS公司的廣播許可證。

10月5日上午雅加達時間上午11時,以印尼國家行政高等法院第一法官庫魯‧查亞‧薩普特拉法學士(Guruh Jaya Saputra SH)為首的法官小組,在雅加達東區的國家行政高等法院作出結論:「接受新時代電臺的全部訴訟,下令郵政與電信局局長作廢授予RSMS公司的廣播許可證。」

也就是說,在2009年10月30日,郵政與電信局局長把廣播許可證發給RSMS公司(又稱星fm電臺)的法令,從5日起作廢,收率頻道106.5 MHz fm的使用權,恢復給巴淡島新時代廣播電臺使用,新時代電臺是該頻道的合法使用者。

新時代電臺辯護律師 漢卓亞那( Hendrayana):「我很贊同國家法院所做出的決定,接受了這個案子的公訴。因為我們確信,發給星調頻廣播電臺許可證是違法的。我們認為,法院的判決是公正的,是符合法律、法規的。」

受訪的各方表示,國家行政高等法院的這個判決,讓印尼國內的新聞機構享有真正的言論自由,讓媒體可以不受任何政治利益、或外國政治利益威脅的情況下自由的、安心的營業,將國內和國外真實的社會現象傳播給廣大的社會聽眾。也讓印尼人們對政府更加有信心。

新唐人記者Keyar、黃福青印尼雅加達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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