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特赦譴責中共對四川維權人士判刑

【新唐人2010年9月30日訊】9月29號,國際特赦譴責中共法院對10位四川和平抗議人士進行定罪,並呼籲中共立即釋放他們。

四川樂山法院28日對十名四川維權人士進行宣判,包括黃曉敏、鮑俊生、劉繼偉、楊久榮、陸大春等,被控“聚眾擾亂社會秩序”,分別判處一年管制至三年有期徒刑。

樂山市中區法院藉口 “鏈子門”事件,在28號做出了宣判,對鮑俊生判三年有期徒刑,曾理和黃曉敏被判兩年半,徐崇麗被判一年管制,劉繼偉解除拘押,曾榮康、幸清賢、嚴文漢、陸大春都被判處兩年有期徒刑。

所謂的“鏈子門”案件,是當局說有多名被告在2009年2月23日上午9時許,為了各自的原因上訪,到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門外,用鐵鏈將手鎖住,呼喊口號,抗議法院司法不公。此事件發生後,包括黃曉敏在內的10餘人被捕。

他們中六人表示被拘押其間,受到了當局的酷刑折磨,包括剝奪睡眠,坐老虎凳等。

維權人士的律師表示,當局不允許他們提供證據為他們的當事人辯護,並指審訊不公平,定罪的呈詞也矛盾百出。

國際特赦亞太部負責人指判決再次讓世人置疑中共當局對人權的承諾,人們本來就是和平示威來爭取司法公正,卻被當局以此定罪,錯上加錯的對維權人士判刑,該負責人強烈呼籲中共當局無罪釋放這些無辜的民眾。

希望之聲記者方丹編譯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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