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9月14日訊】(中央社記者林思宇台北14日電)環保署今天表示,配合車用汽柴油成分標準加嚴,調整空污費費率,改採單一固定費率、每公升新台幣0.2元,將向台灣中油及台塑石化徵收空污費,2家公司都承諾不會反映於油價。
環保署表示,為提升車用汽柴油油品品質,可有效改善車輛排放污染,因此加嚴車用汽柴油成分管制標準,將油中硫含量降低,達到與歐美日國際油品管制標準相同的水準。
環保署表示,為配合標準加嚴,將調整車用汽柴油空污費費率,不再以硫含量分級收費,改採單一費率做為收費基準,即每公升0.2元固定的費率,向台灣中油及台塑石化公司徵收所銷售車用汽柴油的空污費。
環保署表示,2家公司也承諾,不會將空污費調整反映於油價。
環保署表示,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在民國84年徵收時,是採隨油徵收每公升0.2元,當時油價為16.7元,空污費占油價1.2%;若與99年第2季油價相比,此次調整後,空污費占油價比率約為0.67%,較84年為低。
環保署說,空污費主要用途包括補助民眾購買使用電動車等低污染車輛、推動使用中車輛定期保養與檢驗制度、鼓勵淘汰高污染老舊車輛等。以機車為例,台灣有大約1400萬輛機車,每年運用空污費補助每輛機車80元定期檢驗排氣,幾乎每個家庭都獲得這項補助。
環保署呼籲,民眾購買使用電動車輛以取代傳統引擎車輛,降低車用汽柴油的使用量,雖然空污費收入會因此減少,但空氣品質變得更好,一樣達到徵收空污費改善空氣品質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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