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扶助 幫勞工多爭2.6億

【新唐人2010年9月3日訊】(中央社記者陳舜協台北 3日電)勞工與資方打官司,常因聘不起律師敗訴。為幫助勞工在訴訟中取得平等地位,勞委會自去年2月推出「勞工訴訟立即扶助專案」,到今年6月已幫勞工多爭取新台幣2.6億元。

勞委會上午召開記者會公布「勞工訴訟立即扶助專案」開辦成效。主委王如玄表示,勞扶專案開辦以來已協助3748名勞工進行訴訟,至今有1421名勞工官司結案,其中83%裁判結果對勞工有利,幫勞工多爭取2億6000萬元,相當於每名勞工多領18萬元。

王如玄表示,在勞扶專案實施前,勞委會輔導的勞資訴訟案件每月約8件,實施後增加到每月234件,成長達29倍;以種類區分的話,勞資爭議走上訴訟的案件仍以資遣費、違法解僱、違法資遣、不當終止勞動契約案件最多。

獲邀出席記者會、曾獲勞扶協助勝訴的許女士表示,她原本在1家工廠擔任會計職務達32年,期間公司雖然曾轉換經營者,但她持續受僱;不過,公司為規避給付退休金,以暫時歇業為由將她資遣,且只願自公司轉換經營人時間起算,只給她21個月資遣費。

許女士說,她原先以為雇主違反勞基法第20條規定明顯,只委請律師寫訴訟狀,結果敗訴。之後到勞委會尋求幫助,才得知勞扶專案並申請律師協助,獲得勝訴,雇主需再支付她24個月退休金。她建議勞工有勞資爭議時勇敢站出來爭取自己的權益。

勞扶律師陳金泉表示,勞資訴訟中,勞方通常處於極弱勢一方,主要原因要是自掏腰包打官司;與資方通常已聘有法務人員、律師準備隨時打官司,經費由公司、股東支付,處於不對等狀態。

陳金泉表示,勞扶專案就是為了協助勞工在訴訟中取得平等地位,維護勞動權益,建議勞工多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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